Sunday, April 25, 2010

格格推详 以杀为重

作者 黄大陆

十年前,笔者每读《四言独步》时总是被其中的这样几句话所困扰,即:“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制杀为权,何愁损用。”为什么格格都要以杀为重呢?为什么制杀 为权了,就不愁损伤用神了呢?难道用神还有可以被损伤的时候吗?带着这一问题,笔者先是在一大堆流行命理书籍中淘答案,失望后便向几位著名命学大师请教, 结果是揣着十分迷惑去,却怀着十二分的迷惑回来!

持平衡用神论的大师们都认为,古人之所以特别看重官杀,那时因为中国古代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像现在这些什么歌星、影星、舞星、球星、企业家和科学家,在 古时候都是打不起身价的贱民。万般皆下品,唯有官为尊。因此古人把一个“官”字看得比天还大。这种思想表现在命学里,就是格格都注重官杀。如今已然时过境 迁,古人视为下九流的戏子现在已成为众人追捧的当红明星了!所以,格格都注重官杀的论命方法不适应现代社会了,现在是格格注重用神,损伤用神就是损伤命 主,论命没有什么比用神更重要的东西了。

后来,笔者发现大师们错了。因为他们还没有弄懂用神这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所以才不明白“何愁损用”这句话的意思。他们所说的“平衡用神”,其实在《渊海子 平》、《三命通会》和《子平真诠》等子平典籍中压根儿就不存在。这些子平典籍中的用神,只是月令成格之物,而这成格之物又分为善恶两类,即:财官印食为四 善神,杀伤枭刃为四恶神。对四善神要予以保护性使用,对四恶神则要予以控制性使用。比如说,月令是七杀,那这七杀就是构成杀格的用神,对此恶用神就要需要 有食伤克制或印星化泄,七杀无制化就是破格的表现,而克制住了七杀就是一种化杀为权的贵征,所以才说“何愁损用”啊!当然,这几句话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 是当八字有官杀时要先论官杀(即使官杀不在月令时也要如此),这时可以不顾月令用神是否被损伤。

笔者又想: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但万变不离其宗,人的一些基本需求是亘古不变的。作为有生命的个体,是人就得不断满足物质需求,同时作为群体性的动物,人 还得需求一定的社会地位和集体荣誉。看那满大街熙熙攘攘的人流,忙过来忙过去的不都是在忙这些吗?古人说的财与官,其实就是利和名。利,代表着一切物质需 求,名则代表着精神性的非物质需求。虽然现在乌纱帽不是唯一的香饽饽了,但是官字所代表的名誉、地位、权利、尊贵和荣耀,仍然还是绝大多数人的梦想。即使 有些人视富贵如云烟,但也不想弄个臭名远扬吧。不仅如此,命理上的财和官还分别代表着妻子与丈夫,直接关系着婚姻,难道名利与婚姻不都是人生的核心内容 吗?因此啊,财与官永远都是人生的两大标的,也永远都是论命的两大主要课题。

《渊海子平·杂论口诀》云:“看子平之法,专论财官……论官星不论格局,论格局不论官星。”《玄机赋》里说:“日干为主,专论财官……有官莫寻格局。” 《五言独步》道:“有杀只论杀,无杀方论用。”《宝法之二》的最后一句话说:“凡格当以杀官言之。”《三命通会·论正官》一文更是明确指出:“取官星不必 专泥月令支辰,或月干,或年日时支干,只一处有,不曾损伤,皆可取用。故经云:‘明干有气明干取,明干无气暗中取’”。张神峰在其《命理正宗神峰通考》里 也说道:“凡看命先看七杀,若有七杀,就要将此七杀处置了,方能用的别物。若不能制去其七杀,则杀星能害我性命。譬如人虽有金银田产,无性命,此实为闲 物。原书云‘有杀须论杀,无杀方论用’。先人立有此言,特未分明显说,故使学者心上模糊......”这些话说明,古人取格都要优先考虑官杀,只要八字有 官杀,无论在干在支,在何位置,均要先考虑官杀格是否成立。不可先论其它格局。只有在官杀格不成立时,方可选择别的用神定格。

奇怪的是,这种以官杀为先的取用定格法则,虽然是子平典籍中言之凿凿的东西,但却不为众多的命理学者所认同。持“平衡用神”论的人不认同,这很正常,因为 他们连用神的概念都还没搞清楚,就遑论如何取格了。不太正常的是,有些正宗子平命师也只承认论命要以月令取用定格这条基本法则,并强调要以月令本气藏干或 司令之干为用定格,而对“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凡格当以杀官言之”,“有官莫寻格局”这一类的话,却充耳不闻,熟视无睹。似乎这以官杀为先的取用定格 法则只是笔者一个人的胡思乱想,并非子平本义。唉,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当沙子太多的时候金子就被沉埋了。幸好总是有淘金者。

好吧,那我们就看看古人在取用定格时是否遵循了这一法则。

先看《渊海子平》。此书在“正官格”一章中列举了8个属于正官格的命例。其中有薛相公命:甲子 壬申 乙巳 戊寅;范太傅命:丁丑 壬寅 己巳 丙寅;陈寺承命:乙酉 辛巳 辛未 戊子。这三个命例的月令本气均属正官,但正官没有透干,仍然取为正官格。而李知府命:丁酉 丙午 壬寅 甲辰。月令本气是偏财,而且透干,并有甲木食神透出,但却没有取为偏财格或食财格,而是取月令午火中的己土正官为用定格,这充分体现了以官杀为先的取格法 则。

再看《三命通会》。其“论正官”一章云:“正官先看月,然后方看其余。”意即月令有官时先用月令之官,月令无官时再看别的干支有无官星。随后举例说:“甲 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辛生寅巳,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月,皆为正气(官星)。”注意看啊,这里乙生巳月,辛生寅月,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均未取 月令本气为用,而是取月令中的正官为用定格的,也并未附加这些官星必须是司令之干等一类的条件。在此章中所举的两个命例,即吕吉辅命:壬申 己酉 丁巳 庚子;刘行素命:丙子 辛卯 丙子 辛卯。其官星均不在月令,而仍然以正官格论之。此外,该书还增加了“岁德正官格”与“时上正官格”这两种格局,并主张其“喜忌与月令正官同论。”可见,此 书取格无不以官杀为先。

最好再看看《神峰通考》。在其“正官格”一章里举有强都宪命:辛未 乙未 丁未 辛亥;都御史命:癸未 乙卯 丙子 癸巳;布政妻命:乙巳 丁未 乙未 庚辰。此三命均取月令之外的正官为用定格。在另一章“偏官格”中,则有饶舜臣命:癸巳 己未 庚子 甲申;帅谦斋命:丁酉 丙午 戊寅 丁巳;杨太爷命:乙酉 辛巳 己酉 乙亥;状元妻命:辛亥 庚子 戊戌 己未。这些八字都是取月令之外的偏官为用定格的。最能说明问题的,还有一个严介溪的八字:

大运: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月令一位卯木食神,被重重枭印克夺,肯定是大破了食神格。论命若不以官杀为先,则此命必作贫夭论。此命若要“平衡用神”论者来看,自然是身强无疑,“用 神”也会取卯木食神,且必然会推断命主走申酉西方大运时,一定朝不保夕,不死也残。但实际上呢,命主在南方运登科发甲,走西方运时贵为阁老,威震当朝。直 到走亥水运时才寿终命尽。

此命要怎样推断才是既符合实际又符合命理的呢?那就是遵循以官杀为先的取格法则。作者张神峰先生就正是这样做的,他说:“癸水生卯,己土杀星,天干透出, 是以有杀只论杀。己土失令杀衰,更嫌地支卯木暗来克杀,作七杀制伏太过,则为重病。喜得辛酉时,冲去卯木为药也。早行南方,衰杀得地,擢登科甲。运入西方 金运,制去病神(即克去卯木护杀),位登宰相,名显天下,贵而且寿。直入亥运,会起木来损杀,膏肓之疾复作,忽生奇祸而死。”

现在我们再反刍一下“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制杀为权,何愁损用”这几句话,是不是明白了许多呢?严介溪之命置月令卯木用神而不顾,专论己土七杀,这不正是 这几句话的最好注脚吗?

通过上述论证,正宗子平以官杀为先的取用定格法则便凸显了出来。明白了这个重要法则,再回头去读古人的命理文章,再看古人所举的一些命例,我们就会觉得轻 松许多。而这时如果再读“平衡用神”论者的文章或书籍,便又会觉得格格不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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