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8, 2010

增補月談賦



蓋夫窮通造化,入聖超凡,命不易談,書當熟記。

欲曉生平造化,當知一路詳推。氣有盈虛進退,格有清濁從違。

格有可取不可取,用有當去不當去。

財官弱而日主旺,須行財運之鄉,方行合道。

日主弱而財官旺,又臨財官之地,為禍不輕。

大扺財與官要旺,煞同傷宜靜。重濁炎頑者賤,刑沖剋害者孤。

駁雜偏枯,先爵祿而後夭貧,中和純粹,始貧賤而終富貴。

命主一世之悲歡,運察流年之否泰,

年月見父母之優劣,時日識妻子之賢愚。

以財為父,以印為母,財印兩旺,樁萱並茂,陰陽失位,父母俱亡。

財源被劫,父命先亡,印綬被傷,母年早喪。財星得祿,父命長春。

比劫扶身,兄弟洒樂,煞官混雜,棠棣飄零。

年旺文魁,父子官居台閣,日生正貴,兄弟位列朝班。

四柱逢官,定主田連阡陌,三官見官,須知夫貴子榮。

男以正財為妻,正官為子。財得祿而妻賢,官得祿而子貴。

傷梟兩備,子懦妻愚。財絕官囚,妻遲子晚。

女命食旺官透,子秀夫榮。印旺官輕,坐堂招夫。

男命財多身弱,離祖求婚。偏財若見劫,定損妻和妾。

正官若值傷,有子各離鄉。官輕入墓中,只好作偏官,

煞旺庫中藏,只好作偏房。官弱又值傷,一子終難到老,

財輕逢劫,三妻未許齊眉。財入庫而妻離,官入庫而子散。

滿眼兒孫,定是五官見貴,百年夫婦,皆因七位逢生。

財旺生官,夫唱婦隨,馬凶帶祿,貫朽粟陳。

正官弱,傷官旺,必主孫承後裔;正財隱,偏財透,終須妾奪妻權。

父南子北,身居絕地,兄楚弟秦,命落空亡。

官貴埋頭,賣男鬻女。財星帶秏,棄子離妻。

財旺生官,夫婦如漆如膠。比多煞備,兄弟如蝎如蛇。

官被傷,財被劫,妻離子散。食逢梟,印逢財,家破人亡。

日逢劫,時逢傷,妻亡產蕩。歲值煞,月逢傷,兄弟囹圄。

財盛劫重,奪兄弟之妻為妾,傷官太旺,抱姊妹之子為兒。

四柱逢官,三嫁焉能到老。滿盤偏印,半子早得無虧。

食神生旺,四五六男可許,官強化印,七八九子堪誇。

財官印合,可羡妻妻妾妾。官食得祿,堪誇子子孫孫。

妻醜無能,定主財臨絕地,子愚不肖,皆因官入囚宮。

正財旺,偏財絕,戚氏遭逢呂氏,正官弱,偏財旺,太公得遇文王。

煞旺身強,始作終身發達,煞輕制重,為人到底遭迍。

一官顯露,子論荊西五馬,一食清高,子許河東三鳳。

財輕被劫,莊子鼓盆之歌。官居駕煞,顏路請子之車。

七煞卦兩頭,東野到老無後。四柱見傷官,伯道至死無兒。

滿盤七殺,羔柴有泣血之憂。四柱傷官,子夏有喪明之痛。

郭巨連埋幾子。只為時逢七殺。呂公既喪多兒,皆因財命被傷。

正官逢一位,荀氏產八龍。傷官立四支,顏路哭悲兒。

印旺食清,論定根基深厚。財藏官透,須知家業興隆。

印綬遭傷,祖業終是難守。財輕被劫,家園豈不凋零。

年沖月令,破祖離鄉之客。財輕劫秏,風流浪蕩之人。

印綬若逢官,定許入朝班。印殺若逢財,官非日日來。

旺官逢正印,名利自然順。正官逢正財,舉步上金階。

正官入墓鄉,破沖退田莊。正官落囚刑,家業漸消停。

一官一重傷,財輕破沖退田莊。正官若無印,身柔家業消磨盡。

正財若逢印,祖業根基盛。財多逢比助,官旺人殷富。

財輕逢劫比,家資鹽落底。財輕若見劫,家務湯潑雪。

傷官若逢財,富貴自天來。傷官若逢印,壽數綿綿定。

傷官若逢官,災殃自生端。傷官若值傷,晚景要離鄉。

食神若逢印,田產年年進。食神若逢梟,家資漸漸消。

身旺財官旺,富貴壓鄉黨。身弱財官絕,退散家休歇。

五行得均平,富貴享遐齡。三奇格若全,福壽永綿綿。

傷入官途,君子休官罷職。財臨絕地,庶人家破人亡。

獨印逢財,定魂斷歸地獄。一官遭破,當推命入黃泉。

七位逢空,漢帝有柴郎之立。五官沖陷,陽彪有牴犢之悲。

偏枯多夭折,駁雜主孤貧。富貴不易測,生死安足論。

損用者十死八九,破提者五傷三四。

財輕遇劫死,刃重見財亡。身旺逢印死,身弱遇財凶。

貪財破印天元盡,眾劫分財氣數終。用食逢梟災莫測,用財見劫命難醫。

煞重身輕,殺掛根而壽夭。傷強主弱,傷入墓以身亡。

五行格局皆傷,急急尋條歸路。四柱財官俱敗,忙忙打點前程。

一印逢生,四柱有傷何害。滿盤死絕,一星有救無憂。

財被劫當推強弱,官入庫須辨陰陽。

食神入水,身投波濤。食神逢梟,尸橫道路。

殺重劫多,父亡外土,傷梟兩備,子喪他邦。

比劫重重,馬蹈雀傷定論。縱橫鬼殺,雷打虎傷無疑。

財印交逢,身遭波濤而死。伏屍會刃,命隨山野而亡。

眾殺隨身,不投河而自刎。群凶入命,非產死以懸樑。

七殺會命,徒流笞杖難逃。三刑遇劫,肩枷帶鎖之憂。

水孛逢刑,不缺唇而異齒。火羅帶秏,非禿頭而面巴。

甲乙旺而戊己虛,面皮黃腫。金遇火羅,必主病連肺腑。

壬癸旺而丙丁弱,眼目矇瞳。火盛水孛,多因病在膏肓。

目暗耳聾,主弱又行殺地。腰駝背曲,身柔更入傷途。

刃劫交加,命喪血光麻痘。闌干血刃,身生掵嚟瘡疽。

日日歡歌,只因身逢二德。年年官訟,皆因命帶三符。

董卓燒臍,只為金遭火沖。杲卿割舌,皆因木被金傷。

比干剖心,血蠱臨於命度。紀信剛烈,火羅絆於十宮。

七殺無制,韓信功勞罔大。食神入水,屈原身死汨羅。

祿破馬傾,項羽烏江自刎。官囚印絕,虞姬九里身亡,

殺重身輕,顏子難逃定數。身輕印重,彭祖因獲長年。

木向春生,處世安然有壽。水歸冬旺,生平樂自無憂。

官印逢梟,曾參篤實。財官俱旺,子路剛方。

金水輔陽,堪言貌勝潘安。印綬俱停,不減顏回之樂。

財官旺相,必作陶朱之富。命坐強宮,定主田連阡陌。

生臨財地,定主銀谷倉廂。祿榮貴顯,金馬玉堂之士。

身囚印絕,貧居陋巷寒儒。勇敵千人,只後刃強駕殺。

心通萬卷,皆因身旺逢官。得佐聖君,貴在沖官逢合。

凡人性情善惡,只因格局安排。

木主仁、水主智、金主義、火主禮、土主信。

木盛者,溫良恭儉;土薄者,妄讀虛談。

戊己盛,朋友有信、丙丁旺,作事難成。

水泛木浮,漂蕩無依。金鎔烈火,淹留有覑。

金木交戰仁義少,水火休囚是非多。

四柱帶合,見人談說非常。沖破無情,開口言人不義。

合多貴眾,和公散事之人。死絕休囚,歸魂黑獄之輩。

六害虛秏,奴僕來來往往。四柱刑沖,兄弟是是非非。

金火炎頑,必是閨門婢女。水土重濁,定為田野農夫。

陰絕陽空,堂前使喚。官純印粹,珍珠簾內夫人。

二印持身,三遷教子,一官清貴,四海揚名。男子最宜健旺,女子身用純和。

欲知賢如孟母,天月二德同宮。欲知貌似西施,水孛金星同度。

官旺招夫貴顯,食清產子英賢。學堂逢驛馬,自幼讀書明敏。

魁罡帶七殺,生平性傲剛強。印旺身旺,自幼愛居市井。

殺淺財薄,平生喜走衙門。身財俱旺,一生樂守家園。

身財俱弱,到底難守祖業。長生坐命,儒風獨守清規。

貴德臨身,德行渾然服眾。五行生旺,定為慷慨男兒。

四柱休囚,必是衰憊老漢。三奇得遇,名為陣上將軍。

四柱同生,定主朝中宰相。七殺會刃,鹵莽剛強之士。

一官騎馬,聰明風雅之人。印綬明為人俊雅,食神旺處世公平。

凶險奸狡,比肩重而有傷。中和質樸,正官旺而相生。

傷官駕殺而聰明,印綬逢官性慈善。

水濁金頑,不識千文百字。火明木秀,能通五典三墳。

傷重梟多,好說是非之輩。殺重刃烈,好為盜賊之徒。

財帛逢金,吐鳳雕龍之士。遷移入火,敲銅打鐵之人。

七殺會刃,好舞鎗鈀刀劍。傷官逢印,能通書畫琴棋。

運入梟鄉,自被牆垣倒損。身臨絕地,須知椅苐塵埃。

命重傷官,鄭國奔來缳國。命全三合,東家攪到西家。

夜夜憂愁,命帶三刑六害。朝朝宴飲,格中印綬逢財。

殺亂官重,可強可弱。身衰印絕,為奴為婢。

財絕用囚,自幼出家禮佛。官衰主旺,少年離祖參襌。

殺強無印,雖遊泮水不登科。身旺無財,縱是出家難脫俗。

財絕當為僧道,官囚好好作尼姑。

徒隨逢系,六位定逢恩德。為僕遷移,命宮獨守離星。

陰陽絕空,蓬垢堂前使喚。五行全備,可羡美貌花容。

七殺會刃,盧氏引刀剔目。一官清透,孟光舉案齊眉。

官印扶身,伴戶倚門求活。水金纏度,踰垣鑽穴相窺。

丙辛戊癸,嫦娥偷情於月下。甲己丁壬,妲姬舞樂以搏鐘。

官弱財強,先偏而後正。傷官印綬,先妾而後妻。

男多女少,皆因陽盛陰衰。男少女多,只為陰神太重。

榮華生於中和,夭折秉於偏枯。金水傷官得令,五經魁首文章。

比肩成局,當為幾度新郎。常作新郎,一路三刑六害。

三舉登科,定為三合六合。讀書廣記,時上逢生。多學少成,日干遇絕。

強弱多少,定富貴於天干。刑沖剋害,分貴賤於地支。

神藏殺沒,有福之人,祿空官乏,無用之輩。

財地逢生,積粟千倉萬庫。祿位遇絕,作事七顛八倒。

丑戌日時,不生不養。未辰兩地,育產難憑。

子午日月相沖,當駝當跛。寅申年月相對,非聾非啞。

二午兩沖,妻必重婚。三庚未巳,父生未見。

辛日子時,定有三分秀氣。甲子日生子時,一生公道。

已亥日生丁卯,百奸千狡。

丑日丑時,公平長厚,酉月卯日,定是柔奸。

子月卯日辰時,長妻必賤。辰月辰日辰時,一子不能送終。

辰戌丑未相刑,非聾非啞。子午卯酉沖破,非癱即跛。

乙木陰年,十有八九寡婦。酉年火日,五有三四鰥居。

命定四惡,婦人多主孤孀。陽刃一度,男人必然無子,

兩刃逢於年月,必匬妻。兩刃三刑,日雖強而反惡。三刑三刃,元辰弱受孤寡。

甲日辛宮,相會榮華之客。己日申宮,貪合貧賤之徒。

強而無印無官,非僧即道。旺而無財無煞,非道即僧。

年月沖、時日合,屠沽之輩。年月合、日時沖,皂隸之流。

乙木殺強,壽元三九必終。丙火疊官,卅旬之客。

一殺三財雙火水,瞽目之人。子午日時雙女,為遺腹所生。

丑未命宮相對,下地無娘。

丁火日月逢戊己,宮為寅卯,終為盜賊。己巳遇甲乙,宮子午,而死於地坑。

乙木逢卯木時,情同肝嵗。壬水年生寅時,非貧即夭。

丙日生身逢沖,壽不長年。四柱官星,休見官方。

三元財劫,難以招財。五位死提綱,富而無子。

年月財官逢馬,人稱廊廟之才。時日七殺見刃,一心弄劍舞鎗。

日月逢梟,貧賤之士。

四柱四沖逢四正,淫而奸險。一合二合而再合,忠厚溫良。

日下乘空,不受雙親之力。日逢死絕,難逃莊子之悲。

時下死元身,終年哭子。時頭坐下劫,年兩哭妻。

日值財、時逢劫,父興子敗。時沖日辰,養子不遵父命。

時犯天空,養子不肖。秏敗破財,不是成家之輩。

時伏 宮,田無屋無。朝夕奔走之人,難於糊口。

暗秏敗損,街頭叫賣,大秏重逢。



五行不可太過,八字定要中和。入格須嫌填實,合局最忌刑沖。

學習須當熟記,本是江湖神斷。

食神制殺生財,富貴雙全。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

財逢殺黨,夭折童年。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

殺刃雙全,功名顯達。身旺財衰,運行財官發富。

女命傷官須再嫁,男人羊刃必重婚。

甲乙遇金強,魂歸西北,辛金逢火旺,氣散南離。

城牆積土,至木地而愁傷。財官俱旺,得父資財。

年上傷官,父母不全。時上傷官,子女不完。

傷官見官,老年必損成家之子。

傷官夾殺,不跛就瞎。殺重制輕身若旺,終須顯達。

羊刃傷官同制殺,黃榜標名。辰戌丑未遇刑沖,無人不發。

金水傷官最聰明,木火傷官終顯達。

土聚水竭,破祖離鄉之客。火炎土燥,晦性昏迷之人。

年沖月令終離祖,日破提綱定損妻。

印旺運入財鄉,自然家肥屋潤。印輕運行財地,忽然夢入南柯。

夫星入墓夫先死,食神入墓子必喪。辰戌丑未四時孤,格內全之總不如。

男命犯之為孤獨,女命犯之作尼姑。命理精微,難逃斯論。

搜骨剔髓如此,學者誰可忽諸。

誠哉命理之至寶,吾於高明,有厚望焉。

子平真诠

《子平真诠》原序
予自束发就传,即喜读子史诸集,暇则子平《渊海》、《大全》略为流览,亦颇晓其意。然无师授,而于五行生克之理,终若有所未得者。后复购得《三命通会》、《星学大成》诸书,悉心参究,昼夜思维,乃恍然于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当有以顺受其正。
戊子岁予由副贡充补官学教习,馆舍在阜城门右,得交同里章公君安,欢若生平,相得无间,每值馆课暇,即诣君安寓谈《三命》,彼此辩难,阐民无余蕴。已而三年期满,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阴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录三十九篇,不觉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遂携其书示君安,君安慨然叹曰:“此谈子平家真诠也!”
先生讳燡燔,成乾隆己未进士,天资颖悟,学业渊邃,其于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变化从心者矣。观其论用神之成败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败、因败得成,用神之必兼看于忌神,与用神先后生克之别,并用神之透与全、有情无情、无力无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详且悉。是先生一生心血,生注于是,是安可以淹没哉!
君安爰谋付剞劂,为天下谈命者,立至当不易之准,而一切影响游移管窥蠡测之智,俱可以不惑。此亦谈命家之幸也;且不谈命家之幸,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何则?人能知命,则营竞之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凡一切富贵穷通寿夭之遭,皆听之于天,而循循焉各安于义命,以共勉于圣贤之路,岂非士君子厚幸哉!
观于此而君安之不没人善,公诸同好,其功不亦多乎哉?爱乐序其缘起。
乾隆四十一年岁丙申初夏同后学胡焜倬空甫谨识
凡例
去夏刊行《滴天髓征义》,阅者以其陈义过高,纷以用科学编制,另辑浅近讲义为请。窃念《滴天髓》固非初学也。子平之法,源于五星,年代尚近,佳著无多,《子平大全》、《渊海子平》、《三命通会》、《神峰辟谬》等书,大都杂而不精,非初学所能读,惟《子平真诠》,议论鸿辟,而其编次,月令为经,诸神为纬,条理井然,最便初学,惜失于简略,且有看法而无起例,初习者有入门无从之叹。适友人绍兴何寄重君,藏有赵展如中丞原刊本,互相校正,缘本平生研究所得,详为评注,并以现代名人命造,作为例证,埋首半载,方克成书,并于篇末附入门起例一卷。虽未敢云阐发无余,而大致已备,学者手此一编,从而进研《滴天髓征义》诸书,则登堂入室,庶无杆格之虞。虽非讲义,固无殊于循序渐进之讲义也。评注既竣,述其凡例于右:
一.原书序文谓手录三十九篇,盖论八格与取运合为一篇也(如论正官与论正官取运实为一篇),若分列之,有四十七篇,而坊本仅四十四篇半,行运、成格、变格坊本仅半篇。今照原本补足,以成完璧。
一.子平源于五星,名词格局,多沿五星之旧,后人不得其解,牵强附会,最足以淆乱耳目。《评注》悉加纠正,并说明于评注中,加以纠正。
一.《真诠》以月令用神为经,诸神为纬,然用神非尽出于月令,故于舍月令别取用神之格局,特别提出,加以说明。盖取用无定法,以月令用神编次,虽十得七八,究不能包括完备。此非原书之误,特限于编次之法,不得不然耳。
一.起例歌诀,无非便于记忆,若明其原理,则歌决不特容易记忆,且可自己编造,否则,命理歌诀多牛毛,焉能一一熟记?故本编入门起例,略述原理,并附歌诀,并列表以便检查。
一.未习命理者,宜先阅末卷命理入门,再阅评注,循序而进,自不致毫无头绪。
一.评注中所引例证,或采现代名人命造,或录自《滴天髓征义》。然因材料不足,凡无适合之例证者,暂付缺如,或彼此可以互证者,不免前后重出,将来续有收集,当于再版时改正之。
一.初版仅印一千部,藉以就正有道,如蒙纠正谬误,或录示例证,感纫无极,当并于再版时改正加入。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也,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剑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为官,而乙则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

《滴天髓》之七天干篇。
五阳皆阳丙为最,五阴皆阴癸为至。
刘基注:甲、丙、戊、庚、壬为阳,独丙火秉阳之精,而为阳中之阳;乙、丁、己、辛、癸为阴,独癸水秉阴之精,而为阴中之阴。
五阳从气不从势,五阴从势无情义。
刘基注:五阳得阳之气,即能成乎阳刚之势,不畏财杀之势;五阴得阴之气,即能成乎阴顺之义,故木盛则从木,火盛则从火,土盛则从土,金盛则从金,水盛则从水。于情义之所在者,见其势衰,则忌之矣,盖妇人之情也。如此,若得气顺理正者,亦未必从势而忘义,虽从亦必正矣。
甲木参天,脱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炽乘龙,水宕骑虎。地润天和,植立千古。
刘基注:纯阳之木,参天雄壮。火者木之子也,旺木得火而愈敷荣。生于春则欺金,而不能容金也;生于秋则助金,而不能容土也。寅午戌,丙丁多见而坐辰,则能归;申子辰,壬癸多见而坐寅,则能纳。使土气不干,水气不消,则能长生矣。
乙木虽柔,刲羊解牛。怀丁抱丙,跨凤乘猴。虚湿之地,骑马亦忧。藤萝系甲,可春可秋。
刘基注:乙木者,生于春如桃李,夏如禾稼,秋如桐桂,冬如奇葩。坐丑未能制柔土,如割宰羊、解割牛然,只要有一丙丁,则虽生申酉之月,亦不胃之;生于子月,而又壬癸发透者,则虽坐午,亦能发生。故益知坐丑未月之为美。甲与寅字多见,弟从兄义,譬之藤萝附乔木,不畏斫伐也。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煅庚金,逢辛反怯。土众成慈,水猖显节。虎马犬乡,甲木若来,必当焚灭(一本作虎马犬乡,甲来成灭)。
刘基注:火阳精也,丙火灼阳之至,故猛烈,不畏秋而欺霜,不畏冬而侮雪。庚金虽顽,力能煅之,辛金本柔,合而反弱。土其子也,见戊己多而成慈爱之德;水其君也,遇壬癸旺而显忠节之风。至于未遂炎上之性,而遇寅午戌三位者,露甲木则燥而焚灭也。
丁火柔中,内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穷,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刘基注:丁干属阴,火性虽阴,柔而得其中矣。外柔顺而内文明,内性岂不昭融乎?乙非丁之嫡母也,乙畏辛而辛抱之,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不若乙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其孝异乎人矣。壬为丁之正君也,壬畏戊而丁合之,外则抚恤戊土,能使戊土不欺壬也,内则暗化木神,而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其忠异乎人矣。生于秋冬,得一甲木,则倚之不灭,而焰至无穷也,故曰可秋可冬。皆柔之道也。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静翕动辟,万物司命。水润物生,火燥物病。若在艮坤,怕冲宜静。
刘基注:戊土非城墙堤岸之谓也,较己特高厚刚燥,乃己土发源之地,得乎中气而且正大矣。春夏则气辟而生万物,秋冬则气翕而成万物,故为万物之司命也。其气属阳,喜润不喜燥,坐寅怕申,坐申怕寅。盖冲则根动,非地道之正也,故宜静。
己土卑湿,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光。若要物旺,宜助宜帮
刘基注:己土卑薄软湿,乃戊土枝叶之地,亦主中正而能蓄藏万物。柔土能生木,非木所能克,故不愁木盛;土深而能纳水,非水所能荡,故不畏水狂。无根之火,不能生湿土,故火少而火反晦;湿土能润金气,故金多而金光彩,反清莹可观。此其无为而有为之妙用。若要万物充盛长旺,惟土势深固,又得火气暖和方可。
庚金带煞,刚健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锐。土润则生,土干则脆。能赢甲兄,输于乙妹。
刘基注:庚金乃天上之太白,带杀而刚健。健而得水,则气流而清;刚而得火,则气纯而锐。有水之土,能全其生;有火之土,能使其脆。甲木虽强,力足伐之;乙木虽柔,合而反弱。
辛金软弱,温润而清。畏土之叠,乐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灵。热则喜母,寒则喜丁。
刘基注:辛乃阴金,非珠玉之谓也。凡温软清润者,皆辛金也。戊己土多而能埋,故畏之;壬癸水多而必秀,故乐之。辛为丙之臣也,合丙化水,使丙火臣服壬水,而安扶社稷;辛为甲之君也,合丙化水,使丙火不焚甲木,而救援生灵。生于九夏而得己土,则能晦火而存之;生于隆冬而得丁火,则能敌寒而养之。故辛金生于冬月,见丙火则男命不贵,虽贵亦不忠;女命克夫,不克亦不和。见丁男女皆贵且顺。
壬水通河,能泄金气,刚中之德,周流不滞。通根透癸,冲天奔地。化则有情,从则相济。
刘基注:壬水即癸水之发源,昆仑之水也;癸水即壬水之归宿,扶桑之水也。有分有合,运行不息,所以为百川者此也,亦为雨露者此也,是不可歧而二之。申为天关,乃天河之口,壬水长生于此,能泄西方金气。周流之性,冲进不滞,刚中之德犹然也。若申子辰全而又透癸,则其势冲奔,不可遏也。如东海本发端于天河,复成水患,命中遇之,若无财官者,其祸当何如哉!合丁化木,又生丁火,则可谓有情;能制丙火,不使其夺丁之爱,故为夫义而为君仁。生于九夏,则巳、午、未、申火土之气,得壬水熏蒸而成雨露,故虽从火土,未尝不相济也。
癸水至弱,达于天津。得龙而运,功化斯神。不愁火土,不论庚辛。合戊见火,化象斯真。
刘基注:癸水乃阴之纯而至弱,故扶桑有弱水也。达于天津,随天而运,得龙以成云雨,乃能润泽万物,功化斯神。凡柱中有甲乙寅卯,皆能运水气,生木制火,润土养金,定为贵格,火土虽多不畏。至于庚金,则不赖蜞生,亦不忌其多。惟合戊土化火也,戊生寅,癸生卯,皆属东方,故能生火。此固一说也,不知地不满东南,戊土之极处,即癸水之尽处,乃太阳起方也,故化火。凡戊癸得丙丁透者,不论衰旺,秋冬皆能化火,最为真也。

《渊海子平》干支体象篇。
《干支体象》天干
《甲》甲木天干作首排,原无枝叶与根荄;欲存天地千年久,直向沙泥万丈埋。断就栋梁金得用,化成灰炭火为灾;蠢然块物无机事,一任春秋自往来。
《乙》乙木根荄种得深,只宜阳地不宜阴;漂浮最怕多逢水,刻断何当苦用金。南去火炎灾不浅,西行土重祸尤侵;栋梁不是连根木,辨别工夫好用心。
《丙》丙火明明一太阳,原从正大立纲常;洪光不独窥千里,巨焰犹能遍八荒。出世肯为浮木子,传生不作湿泥娘;江湖死水安能克,惟怕成林木作殃。
《丁》丁火其形一烛灯,太阳相见夺光明;得时能铸千金铁,失令难镕一寸金。虽少干柴犹可引,纵多湿木不能生;其间衰旺当分晓,旺比一炉衰一檠。
《戊》戊土城墙堤岸同,振江河海要根重;柱中带合形还壮,日下乘虚势必崩。力薄不胜金漏泄,功成安用木疏通;平生最要东南健,身旺东南健失中。
《己》己土田园属四维,坤深能为万物基;水金旺处身还弱,火土功成局最奇。失令岂能埋剑戟,得时方可用镃基;漫夸印旺兼多合,不遇刑冲总不宜。
《庚》庚金顽钝性偏刚,火制功成怕水乡;夏产东南过煅炼,秋生西北亦光芒。水深反是他相克,木旺能令我自伤;戊己干支重遇土,不逢冲破即埋藏。
《辛》辛金珠玉性通灵,最爱阳和沙水清;成就不劳炎火煅,资扶偏爱湿泥生。水多火旺宜西北,水冷金寒要丙丁;坐禄通根身旺地,何愁厚土没其形。
《壬》壬水汪洋并百川,漫流天下总无边;干支多聚成漂荡,火土重逢涸本源。养性结胎须未午,长生归禄属乾坤;身强原自无财禄,西北行程厄少年。
《癸》癸水应非雨露么,根通亥子即江河;柱无坤坎还身弱,局有财官不尚多。申子辰全成上格,寅午戌备要中和;假饶火土生深夏,西北行程岂太过。
《干支体象》地支
《子》月支子水占魁名,溪涧汪洋不尽清;天道阳回行土旺,人间水暖寄金生。若逢午破应无定,纵遇卯刑还有情;柱内申辰来合局,即成江海发涛声。
《丑》隆冬建丑怯冰霜,谁识天时转二阳;暖土诚能生万物,寒金难道只深藏。刑冲戌未非无用,类聚鸡蛇信有方;若在日时多水木,直须行入巽离乡。
《寅》艮宫之木建于春,气聚三阳火在寅;志合蛇猴三贵客,类同卯未一家人。超凡入圣惟逢午,破禄伤提独虑申;四柱火多嫌火地,从来燥木不南奔。
《卯》卯木繁华禀气深,仲春难道不嫌金;庚辛迭见愁申酉,亥子重来忌癸壬。祸见六冲应落叶,喜逢三合便成林;若归时日秋金重,更向西行患不禁。
《辰》辰当三月水泥温,长养堪培万木根;虽是甲衰乙余气,纵然入墓癸还魂。直须一钥能开库,若遇三冲即破门;水木重逢西北运,只愁原土不能存。
《巳》巳当初夏火增光,造化流行正六阳;失令庚金生赖母,得时戊土禄随娘。三形传送翻无害,一撞登明便有伤;行到东南生发地,烧天烈火岂寻常。
《午》午月炎炎火正升,六阳气续一阴生;庚金失位身无用,己土归垣禄有成。申子齐来能战克,戌寅同见越光明;东南正是身强地,西北休囚已丧形。
《未》未月阴深火渐衰,藏官藏印不藏财;近无亥卯形难变,远带刑冲库亦开。无火怕行金水去,多寒偏爱丙丁来;用神喜忌当分晓,莫把圭璋作石猜。
《申》申金刚健月支逢,水土长生在此宫;巳午炉中成剑戟,子辰局里得光锋。木多无火终能胜,土重埋金却有凶;欲识斯神何所似,温柔珠玉不相同。
《酉》八月从魁已得名,羡他金白水流清;火多东去愁寅卯,木旺南行怕丙丁。柱见水泥应有用,运临西北岂无情;假能三合能坚锐,不比顽金未炼成。
《戌》九月河魁性最刚,漫云于此物收藏;洪炉巨火能成就,钝铁顽金赖主张。海窟冲龙生雨露,山头合虎动文章;天罗虽是迷魂阵,火命逢之独有伤。
《亥》登明之位水源深,雨雪生寒值六阴;必待胜光方用土,不逢传送浪多金。五湖归聚原成象,三合羁留正有心;欲识乾坤和暖处,即从艮震巽离寻。

三、论阴阳生死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
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逆。此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等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己收藏饱足,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是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 得长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地支代表是天干施布于地凝结成形之物,因此天干临地支的旺衰情况,本质上,不是二者生克作用的结果,

1)王相休囚死:当令者王,令生者相,生令者休,克令者囚,令克者死。
春季:木王,火相,水休,金囚,土死;
夏季:火王,土相,木休,水囚,金死;
四季:土王,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秋季:金王,水相,土休,火囚,木死;
冬季:水王,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2)十二长生宫
宋代五行寄旺十二宫表:
   生 败 冠 临 旺 衰 病 死 墓 绝 胎 养
  金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木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水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火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土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土水同宫,用纳音法)
  
明代五行寄旺十二宫表:
   生 败 冠 临 旺 衰 病 死 墓 绝 胎 养
  金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木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水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火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土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火土同宫,用纳甲法)

生 败 冠 临 旺 衰 病 死 墓 绝 胎 养
  甲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乙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戍 酉 申 未
  丙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丁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戍
戊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己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戍
庚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辛 子 亥 戍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壬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癸 卯 寅 丑 子 亥 戍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阳之所生,阴之所死)

长生3.5-3.8、禄(临官)4、旺(帝旺)5、余气(衰)2、库(墓)1为有根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甲己为中正之合
乙庚为仁义之合,故主人果敢有守,不惑柔佞,周旋唯仁,進退唯义。
丙辛爲威制之合。主人仪表威肃,人多畏惧,酷毒,好贿喜淫,若帶煞或五行死絕則寡恩少义,無情之人。婦人得之,与天中、大耗、咸池相并者,貌美声卑,妖冶而淫。
丁壬爲淫慝之合。主人眼明神嬌,多情易動,不事高潔,习下无志,枕欢溺色,於我则吝,於彼则貪,若五行死絕或帶煞,見咸池、大耗、天中自敗,有淫乱家风之丑;亲厚小人,侮慢君子,贪婪妄作,必胜而后已。妇人淫邪奸慝,易挑易誘,多招玷辱,或年高而嫁少夫,或年幼而配老夫,或先贱而后良,或先良而后贱;
戊癸为無情之合,主人或好或丑,如戊得癸則嬌媚,姿美得所,男子娶少妇,妇人嫁美夫;若癸得戊則形容古朴,老相俗法,男子娶老妻,妇嫁老夫。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 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 留官,无减福也。
 
化气有真有假。上两造为化气之真者,亦有化气有余,而日带根苗劫印者;有日主无根,而化神不足者;更有合化虽真,而闲神来伤化气者,皆为假化。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尝艳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时如值禄旺,岂便为衰?不可执一而论。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晃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时而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明根,比得一余气。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命理,见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为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开之。此种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子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庑,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立,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如此之类,在人之变化而己。  

八、论用神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煞伤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才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路也。  
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佩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神逢枭同论;见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为去食护煞,而以为煞印相生,与印绶逢煞者同论;更有煞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制煞,而以为七煞制刃,与阳刃露煞者同论。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论之故也。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何谓成?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财生官旺,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贴,两不相克,财格成也。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印格成也。食神生财,或食带煞而无财,弃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强七煞逢制,煞格成也。伤官生财,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有根,或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伤官带煞而无财,伤官格成也。阳刃透官煞而露财印,不见伤官,阳刃格成也。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透财而逢食伤,透煞而遇制伏,建禄月劫之格成也。  
何谓败?官逢伤克刑冲,官格败也;财轻比重,财透七煞,财格败也;印轻逢财,或身强印重而透煞,印格败也;食神逢枭,或生财露煞,食神格败也;七煞逢财无制,七煞格败也;伤官非金水而见官,或生财生带煞,或佩印而伤轻身旺,伤官格败也;阳刃无官煞,刃格败也;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何谓带忌?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透官而又逢合;财旺生官而又逢伤逢合;印透食以泄气,而又遇财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财,以去印存煞;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伤,透财而逢煞,是皆谓之带忌也。
何谓救应?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杂煞而合煞以清之,刑冲而会合以解之;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或存财而合煞;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或合财而存印;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财以护食;煞逢食制,印来护煞,而逢财以去印存食;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阳刃用官煞带伤食,而重印以护之;建禄月劫用官,遇伤而伤被合,用财带煞而煞被合,是谓之救应也。
八字妙用,全在成败救应,其中权轻权重,甚是活泼。学者从此留心,能于万变中融以一理,则于命之一道,其庶几乎!

十、论用神变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癸生寅 月,不专以煞论。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癸生寅 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何谓变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则化为煞。如此之类亦多,皆变之不善者也。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伤官,百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

十一、论用神纯杂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者吉,杂者凶。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甲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

十二、 论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无情也。伤官佩印,本秀而贵,而身主甚旺,伤官甚浅,印又太重,不贵不秀,盖欲助身则身强,制伤则伤浅,要此重印何用?是亦无情也。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身强比重而财无气,或夭或贫,以其无力也。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
然其中高低之故,变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随时观理,难以拟议,此特大略而已。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是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如此之类,亦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其间奇奇怪怪,变幼无穷,惟以理权衡之,随在观理,因时运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不论。观命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

十四、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论命惟以月令用神为主,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譬如英雄豪杰,生得其时,自然事半功倍;遭时不顺,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是以印绶遇官,此谓官印双全,无人不贵。而冬木逢水,虽透官星,亦难必贵,盖金寒而水益冻,冻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两旺,透食则贵,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为秀气,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泄身,而即可以调候也。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金水见之,反为秀气。非官之不畏夫伤,而调候为急,权而用之也。伤官带煞,随时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伤官佩印,随时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济水,水济火也。
伤官用财,本为贵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贵,冻水不能生木也。
伤官用财,即为秀气,而用之夏木,贵而不甚秀,燥土不甚灵秀也。
春木逢火,则为木为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论;秋金遇水,则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论。气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见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见官无碍。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会成水局,天干透丁,以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干头,便为贵格,与食神伤官喜见官之说同论,亦调候之道也。
食神虽逢正印,亦谓夺食,而夏木火盛,轻用之亦秀而贵,与木火伤官喜见水同论,亦调候之谓也。
此类甚多,不能悉述,在学者引伸触类,神而明之而已。

十五、论相神紧要
月令既得用神,则别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辅者是也。如官逢财生,则官为用,财为相;财旺生官,则财为用,官为相;煞逢食制,则煞为用,食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变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赖此一字而成者,均谓之相也。
伤用神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则合伤存官以成格者,全赖壬之相;戊用子财,透甲并己,则合煞存财以成格者,全赖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时上逢戊,则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赖戊之相。
癸生亥月,透丙为财,财逢月劫,而卯未来会,则化水为木而转劫以生财者,全赖于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泄气,不通月令而金气不甚灵,子辰会局,则化金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赖于子辰之相。如此之类,皆相神之紧要也。
相神无破,贵格已成;相神相伤,立败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伤以护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伤矣;丁用酉财,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财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伤矣。是皆有情而化无情,有用而成无用之格也。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种议论,一种作用,一种弃取,随地换形,难以虚拟,学命者其可忽诸?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四墓者,冲气也,何以谓之杂气?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谓之杂气也。如辰本藏戊,而又为水库,为乙余气,三者俱有,于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会取其清者用之,杂而不杂也。
何谓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则用偏财,透癸则用正印,透乙则用月劫是也。何谓会支?如甲生辰月,逢申与子会局,则用水印是也。一透则一用,兼透则兼用,透而又会,则透与会并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无情者则不吉。
何谓有情?顺而相成者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为印,而又会子会申以成局,印绶之格,清而不杂,是透干与会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为官,而又逢己以为印,官与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两干并透,合而情也。又如甲生丑月,辛透为官,或巳酉会成金局,而又透己财以生官,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有情也。
何谓无情?逆而相背者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为官,而地支会亥卯以成伤官之局,是透官与会支,合而无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为财,又或透壬癸以为印,透癸则戊癸作合,财印两失,透壬则财印两伤,又以贪财坏印,是两干并透,合而无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为官,而又透丁以伤官,月支又会寅会午以成伤官之局,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无情也。
又有有情而卒成无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印绶本喜泄身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会申会子,则透丙亦无所碍。又有甲生辰月,透壬为印,虽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与辰冲,二者为月冲而土动,干头之壬难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无情,富而不贵者也。
又有无情而终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为官,又有会申会子以成水局,透干与会支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财,譬如月劫用官,何伤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为食,而又透壬为煞,是两干并透,而相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带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贵。是皆无情而终为有情也。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即此为例,旁悟而已。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辰戌丑未,最喜刑冲,财官入库不冲不发——此说虽俗书盛称之,然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也。夫杂气透干会支,岂不甚美?又何劳刑冲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岂非偏财?申子会岂非印绶?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冲,财格犹不甚清也。至于透壬为印,辰戌相冲,将以累印,谓之冲开印库可乎?
况四库之中,虽五行俱有,而终以土为主。土冲则灵,金木水火,岂取胜以四库之冲而动乎?故财官属土,冲则库启,如甲用戊财而辰戌冲,壬用己官而丑未冲之类是也。然终以戊己干头为清用,干既透,即不冲而亦得也。至于财官为水,冲则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为财,戌冲则劫动,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为官,戌冲则伤官,岂能无害?其可谓之逢冲而壬水之财库官库开乎?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库为投库。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为库内之壬,干头透出,而反为干头之壬,逢辰入库,求戌以冲土,不顾其官之伤。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别有用神,年月日时中一带四墓,便求刑冲;日临四库不以为身坐库根,而以为身主入库,求冲以解。种种谬论,令人掩耳。
然亦有逢冲而发者,何也?如官最忌冲,而癸生辰月,透戊为官,与戌相冲,不见破格,四库喜冲,不为不足。却不知子午卯酉之类,二者相仇,乃冲克之冲,而四墓土自为冲,乃冲动之冲,非冲克之冲也。然既以土为官,何害于事乎?
是故四墓不忌刑冲,刑冲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财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当,亦能破格。
如食神带煞,透财为害,财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见官则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无功,印能破格也;财旺生官,露食则杂,食能破格也。
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财破。譬之用药,参苓芪术,本属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人。官忌食伤,财畏比劫,印惧财破,食畏印夺,参合错综,各极其妙。弱者以生扶为喜,强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为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合于需要,不因名称而有分别也。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煞伤枭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财逢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财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是故财不忌伤,官不忌枭,煞不忌刃,如治国长抢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乱。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后则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后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印格同是贪格坏印,而先后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
食神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望贵。若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七煞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若辛先而癸在时,则煞逢食制,而财转食党煞,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然犹吉凶易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全癸,格大破矣。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伤之无力,间有小贵。假如癸己产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八字格局,专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为生克之用,又何以操成败之权?况于局有碍,即财官美物,尚不能济,何论吉星?于局有用,即七煞伤官,何谓凶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满盘孤辰入煞,何损其贵?格局既破,即使満盘天德贵人,何以为功?今人不知轻重,见是吉星,遂致拋却用神,不管四柱,妄论贵贱,谬谈祸福,甚可笑也。  
况书中所云禄贵,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禄堂人贵人。如正财得伤贵为奇,伤贵也,伤官乃生财之具,正财得之,所以为奇,若指贵人,则伤贵为何物乎?又若因得禄而避位,得禄者,得官也,运得官乡,宜乎进爵,然如财用伤官食神,运透官则格条,正官运又遇官则重,凡此之类,只可避位也。若作禄堂,不独无是理,抑且得禄避位,文法上下相顾。古人作书,何至不通若是!
又若女命,有云“贵众则舞裙歌扇”。贵众者,官众也,女以官为夫,正夫岂可叠出乎?一女众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若作贵人,乃是天星,并非夫主,何碍于众,而必为娼妓乎?
然星辰命书,亦有谈及,不善看书者执之也。如“贵人头上带财官,门充驰马”,盖财官如人美貌,贵人如人衣服,貌之美者,衣服美则现。其实财官成格,即非贵人头上,怕不门充驰马!又局清贵,又带二德,必受荣封。若专主二德,则何不竟云带二德受两国之封,而秘先曰无煞乎?若云命逢险格,柱有二德,逢凶有救,右免于危,则亦有之,然终无关于格局之贵贱也。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八字用神既专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盖因月令无用,权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类,日与月同,难以作用,类象、属象、冲财、会禄、刑合、遥迎、井栏、朝阳诸格,皆可用也。若月令自有用神,岂可另寻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干头已有财官七煞,而弃之以就外格,亦太谬矣。是故干头有财,何用冲财?干头有官,何用合禄?书云“提纲有用提纲重”,又曰“有官莫寻格局”,不易之论也。
然所谓月令无用者,原是月令本无用神,而今人不知,往往以财被劫官被伤之类。用神已破,皆以为月令无取,而弃之以就外格,则谬之又谬矣。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人有六亲,配之八字,亦存于命。
其由宫分配之者,则年月日时,自上而下,祖父妻子,亦自上而下。以地相配,适得其宜,不易之位也。
其由用神配之者,则正印也母,身所自出,取其生我也。若偏财受我克制,何反为父?偏财者,母之正夫也,正印为母,则偏才为父矣。正财为妻,受我克制,夫为妻纲,妻则从夫。若官煞则克制乎我,何以反为子女也?官煞者,财所生也,财为妻妾,则官煞为子女矣。至于比肩为兄弟,又理之显然者。
其间有无得力,或吉或凶,则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日时财官伤刃,系是何物,然后以六亲配之用神。局中作何喜忌,参而配之,可以了然矣。
书呆注:十神配六亲,古有争论,一般按母子异性相生,夫妻异性相克的原理来推论,即男命正印为生我之物,故为母亲;克正印的异性为偏财,故为父;生偏财的异性为伤官,故为祖母;克伤官的异性为偏印,故为祖父;我所克的异性为正财,故为妻;正财所生的异性为七煞,故为子;正财所生的同性为正官故为女。女命,则以日主所生的异性为子,同性为女,故伤官又为子,食神为女;克日主的异性为正官,故为夫。至于男命以偏财为妾,女命以七煞为偏夫,皆引申而来。
书呆注:以宫位配六亲,年柱为祖上,月柱为父母,坐下为妻,时柱为子女。若格成于年月,祖基必丰隆,上辈之荫庇必厚,幼年享用现成;相神现于年月则上辈得力帮忙非凡。同理相神现于日支者,妻必得力;格成于时,子孙必得力,晚运尤佳。年为出身,时为归宿之地,出身美则祖基荫庇可知,结局佳则子孙得力可知,亦自然之理也。定寿夭富贵之类与论日主原理相同。
书呆注:依各柱或十神对格局有力无力有情无情,以定六亲之吉凶,以及对命主的作用。这里的看法比较灵活,现录《渊海子平》中关于六亲的论述供参考。
附《渊海子平》之《六亲总篇》:
《六亲总篇》
夫六亲者:父、母、兄弟、妻财、子、孙是也。
用日干为主:正印正母;偏印偏母及祖父也;偏财是父,乃母之夫星也,亦为偏妻;正财为妻;偏财为妾,为父是也;比肩为兄弟姐妹也;七杀是男;正官是女;食神是男孙;伤官是女孙及祖母也。
妇人命取六亲,与男命不同:取官星为夫星;七杀是偏夫;食神是女;伤官是男。
经云:『男取克干为嗣,女取干生为子息及奴婢也。』
且如六亲受克何如?印绶见财,克母及祖父也;见比劫阳刃,克妻妾及父也;官杀多者,难为兄弟;伤官食神多,难为子息;枭印伤孙,克祖母也。
假如甲日为主,见癸为母,见戊辰戌为父及妾,见己丑未午字,则与戊字相争夺,又伤癸水,克母之义明矣;见甲寅字,克父及妾;见庚申字,主克兄姊也;见乙卯字克弟妹;见丙巳字克子女也;余仿此。此必以岁运见何字,则克何人;更将冲克衰旺向背,将来者进,功成者退。兼有孤神寡宿,旬中有空亡者忌,二三反吉。
金空则鸣,火空则发,水空则流,此三者上吉;木空则朽,土空则崩,二者主凶。当以本生年起,克害无疑也。
《论父》
偏财是父,乃印绶之官星也。
如甲日以戊为父,再见甲寅字、或木局全、或临死绝冲刑之地,主克父也;不然,主离异不睦、或疾病残伤。若得庚字申字救,庶无大害。
如甲旺戊衰,亦主有疾少靠。
如戊临生旺、贵人、天月德地,亦主有贵;更得丙丁生助,享父之福无穷。
如临杀地,父死他乡。
居衰败受制之处、墓绝之地,主父平常,不得父力也。

二十四、论妻子
大凡命中吉凶,于人愈近,其验益灵。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财子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所以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验矣。
以妻论之,坐下财官,妻当贤贵;然亦有坐财官而妻不利,逢伤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盖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宫坐财,吉也,而印格逢之,反为不美。妻坐官,吉也,而伤官逢之,岂能顺意?妻坐伤官,凶也,而财格逢之,可以生堸,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内助。妻坐阳刃,凶也,而或财官煞伤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无气,全凭日刃帮身,则妻必能相关。其理不可执一。
既看妻宫,又看妻星。妻星者,干头之财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财、印多逢财、食伤透财为用之类,即坐下无用,亦主内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轻财露、食神伤官、透煞逢财之类,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宫有用而坐下刑冲,未免得美妻而难偕老。又若妻星两透,偏正杂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至于子息,其看宫分与星所透喜忌,理与论妻略同。但看子息,长生沐浴之歌,亦当熟读,如“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双保吉祥,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没儿郞,除非养取他之子,入墓之时命夭亡,受气为绝一个子,胎中头产养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宫中子细详”是也。
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数之子申辰。虽书有官为女煞为男之说,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乙用辛男而阴局。盖木为日主,不问甲乙,总以庚为男辛为女,其理为然,拘于官煞,其能验乎?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时支。如甲乙生日,其时果系庚金何宫?或生旺,或死绝,其多寡已有定数,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如财格而时干透食,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皆谓时干有用,即使时逢死绝,亦主子贵,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则麟儿绕膝,岂可量乎?若时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难为子息。若又死绝,无所望矣。此论妻子之大略也。
日主坐下如果是财官美物,则妻子不仅贤惠而且高贵,这是最简单的论断方法,复杂一些的呢?当然是结合与格局的配合,如妻宫是财星,本吉,但在印绶格中,则财来坏印,因妻损贵;又如妻宫是官星,本吉,但在伤官格中,则伤官见官,因妻致祸;同理,妻宫若为伤官,本非美物,但在财格与七煞格中,则妻来助格,正为贤内助而富贵二得。若妻宫为阳刃,本为凶残之性,但在八字中如果是财官煞伤等格,须以日主通根才能力强而可任财官时,则夫妻同心,焉有不美?总之不论何柱,与格局有情有力者吉,与格局无情无力者差。这个原理通用于各柱。
不只是夫妻宫。本书未论及六亲的寿夭判断方法,现补充之。1)首先观六亲的宫位,若生旺则寿,死绝则夭,再观归时,与时支对照,生旺则寿,死绝则夭。如戊以甲为父(无论在八字中有无甲木),月令若是午申酉之类则为死绝,时支又是死绝,八字中又无别处救应者,则短寿。这叫地不载天者夭,对格有情是代表富贵,寿与富贵是二回事,不能混而论之。2)六亲所对应的十神星透出天干,受克而无救应者夭,无论与格局有情无情。


二十五、论行运
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配八字之喜忌。故运中每运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何为喜?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伤,而运助印;财生官而身轻,而运助身;印带财以为忌,而运劫财;食带煞以成格,身轻而运逢印,煞重而运助食;伤官佩印,而运行官煞;阳刃用官,而运助财乡;月劫用财,而运行伤食。如此之类,皆美运也。
何谓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无印,而运行伤;财不透食,而运行煞;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食神带煞,而运行财;七煞食制,而运逢枭;伤官佩印,而运行财;阳刃用煞,而运逢食;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则帮身,逢巳午则相冲是也。
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
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则自坐长生,逢酉则会丑以伤官之类是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何也?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何也?运本美而逢冲则轻,运既忌面又冲则重也。
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则冲,而本命巳酉相会,则冲无力;年支亥未,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
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是也。
距离是相等的,但发生作用的力量是不平等的,会合的力量最大,冲为次,同气、生、克力量差不多。应事也是不同的,
这段论述,给我们最大的提示是:大运与原局作用是相互的,不是单向的,即运可以对原局任何一字作用,而原局中任何一字对大运也可作用。当然天干与地支的相互作用不是直接生克而是能否行根。

论八字格局的次序是:1)先看是否属一行得气格,真化合格,真从格三大变格,这三大变格不是由直接由月令确定的,所以也属于“局”的范围。但这种局比格的力量大,所以要先论。2)不属于三大变格,再定正格。3)也无正格时,再寻“局”。4)无格无局时,才论杂格。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命之格局,成于八字,然配之以运,亦有成格变格之要权。其成格变格,较之喜忌祸福尤重。
何为成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从而就之者是也。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宫,而运逢申子以会之;乙生辰月,或申或子会印成局,而运逢壬癸以透之。如此之类,皆成格也。
何为变格?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而运逢戌,透出辰中伤官;壬生戌月,丁己并透,而支又会寅会午,作财旺生官矣,而运逢戊土,透出戌中七煞;壬生亥月,透己为用,作建禄用官矣,而运逢卯未,会亥成本,又化建禄为伤。如此之类,皆变格也。
然亦有逢成格而不喜者,何也?如壬生午月,运透己官,而本命有甲乙之类是也。
又有逢变格而不忌者,何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用官,逢戊而命有甲;壬生亥月,透己用官,运逢卯未,而命有庚辛之类是也。
成格变格,关系甚大,取运者其细详之。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命中喜忌,虽支干俱有,而干主天,动而有为,支主地,静以待用,且干主一而支藏多,为福为祸,安不得殊?
譬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则官煞杂,而申酉不作此例。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又掌道印也。逢二辛则官犯重,而二酉不作此例。辛坐二酉,如一府而摄二郡也,透丁则伤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动而午静,且丁巳并藏,安知其为财也?
然亦有支而能作祸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酉未能伤,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动,亦能伤矣。即此反观,如甲生甲月,午不制煞,会寅会戌,二者清局而火动,亦能矣。然必会有动,是正与干有别也。即此一端,余者可知。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支中喜忌,固与干有别矣,而运逢透清,则静而待用者,正得其用,而喜忌之验,于此乃见。何谓透清?如甲用酉官,逢辰未即为财,而运透戊,逢午未即为伤,而运透丁之类是也。
若命与运二支会局,亦作清论。如甲用酉官,本命有午,而运逢寅戌之类。然在年则重,在日次之,至于时生于午,而运逢寅戌会局,则缓而不急矣。虽格之成败高低,八字已有定论,与命中原有者不同,而此五年中,亦能炒其祸福。若月令之物,而运中透清,则与命中原有者,不甚相悬,即前篇所谓行运成格变格是也。
故凡一八字到手,必须逐干逐支,上下统看。支为干之生地,干为支之发用。如命中有一甲字,则统观四支,有寅亥卯未等字否,有一字,皆甲木之根也。有一亥字,则统观四支,有壬甲二字否。有壬,则亥为壬禄,以壬水用;用甲,则亥为甲长生,以甲木用;用壬甲俱全,则一以禄为根,一以长生为根,二者并用。取运亦用此术,将本命八字,逐干支配之而已。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八字用神专凭月令,月无用神,台寻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未也。今人不知轻重,拘泥格局,执假失真。
故戊生甲寅之月,时上庚甲,不以为明煞有制,而以为专食之格,逢甲减福。
丙生子月,时逢巳禄,不以为正官之格,归禄帮身,而以为日禄归时,逢官破局。
辛日透丙,时遇戊子,不以为辛日得官逢印,而以为朝阳之格,因丙无成。
财逢时煞,不以为生煞攻身,而以为时上偏官。
癸生巳月,时遇甲寅,不以为暗官受破,而以为刑合成格。
癸生冬月,酉日亥时,透戊坐戌,不以为月劫建禄,用官通根,而以为拱戌之格,填实不利。辛日坐丑,寅年,亥月,卯时,不以为正财之格,而以为填实拱贵。
乙逢寅月,时遇丙子,不以为木火通明,而以为格成鼠贵。
如此谬论,百无一是,此皆由不知命理,妄为评断。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导端,妄言妄听,牢不可破。如论干支,则不知阴阳之理,而以俗书体象歌诀为确论;论格局,则不知专寻月令,而以拘泥外格为活变;论生克,则不察喜忌,而以伤旺扶弱为定法;论行运,则不问同中有导,而以干支相类为一例。
究其缘由,一则书中用字轻重,不知其意,而谬生偏见;一则以鹆书无知妄作,误会其说,而深入迷途;一则论命取运,偶然湊合,而遂以己见为不易,一则以古人命式,亦有误收,即收之不误,又以己意入外格,尤为害人不浅。
如壬申、癸丑、己丑、甲戌,本杂气财旺生官也,而以为乙亥时,作时上偏官论,岂知旺财生煞,将救死之不暇,于何取贵?此类甚多,皆误收格局也。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财也,而欲弃月令,以为戊日庚申合禄之格,岂知本身自有财食,岂不甚美?又何劳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类甚多,皆硬入外格也。
人苟中无定见,察理不精,睹此谬论,岂能无惑?何况近日贵格不可解者,亦往往有之乎?岂知行术之人,必以贵命为指归,或将风闻为实据,或探其生日,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时,谬造贵格,其人之八字,时多未确,即彼本身,亦不自知。若看命者不究其本,而徒以彼既富贵迁就其说以相从,无惑乎终身无解日矣!

三十一、论正官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若壬戌、丁未、戊甲、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若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大贵之格也。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水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取运之道,一八字则有一八字这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财,运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伤。若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若官重身轻而佩印,则身旺为宜,不必财运也。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若印绶叠出,财运亦无害矣。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其命中用劫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不过复露七煞。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议论。运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随时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独正官也。

三十三、论财
财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为美。为财帛,为妻妾,为才能,为驿马,皆财类也。
财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类, 一亦不为过,太多则露矣。然而财旺生官,露亦不忌,盖露不忌,盖露以防劫,生官则劫退,譬如府库钱粮,有官守护,即使露白,谁敢劫之?如葛参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岂非财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财格之贵局不一,有财旺生官者,身强而不透伤官,不混七煞,贵格也。
有财用食生者,身强而不露官,略带一位比劫,益觉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杨待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则格坏矣。
有财格佩印者,盖孤财不贵,佩印帮身,即印取贵。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参政之命是也,然财印宜相并,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乙与己两不相能,即有好处,小富而已。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与印两不相碍,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皆贵格也。如吴榜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是食与印不相碍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虽食印相克,而欲存巳戊官,是去食护官也。反是则减福矣。
有财用伤官者,财不甚旺而比强,辂露一位伤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库,逢辛为劫,壬以化劫生财,汪学士命是也,财旺无劫而透伤,反为不利,盖伤官本非美物,财轻透劫,不得己而用之。旺而露伤,何苦用彼?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贵乎?
有财带七煞者,或合煞存财,或制煞生财,皆贵格也,如毛状元命,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财也;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财也。
有财用煞印者,党煞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贵格。如赵待郎命,乙丑、丁亥、己亥、丙子,化煞而即以解冻,又不露财以杂其印,所以贵也。若财用煞印而印独,财煞并透,非特不贵,亦不富也。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又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书命是也。又壬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以其透丙藏戊,弃煞就财,美者存在赠者弃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仆命是也。
至于劫刃太重,弃财就煞,如一尚书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变之又变者也。

三十四、论财取运
财格取运,即以财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财旺生官者,运喜身旺印缓,不利七煞伤官;若生官而后透印,伤官之地 ,不甚有害。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则运喜印绶,而逢煞反吉矣。
财用食生,财食重而身轻,则喜助身;财食轻而身重,则仍行财食。煞运不忌,官印反晦矣。  
财格佩印,运喜官乡,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财用食印,财轻则喜财食,身轻则喜比印,官运有碍,煞反不忌也。  
财带伤官,财运则亨,煞运不利,运行官印,未见其美矣。  
财带七煞。不论合煞制煞,运喜食伤身旺之方。
财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财必忌。伤食之方,亦任意矣。

三十五、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印绶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独取其生印,而即可以为用,与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张参政之命是也。
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则如朱尚书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为戊制,不伤官也。又如临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为乙制,己不碍官也。
有印而用伤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过,泄身以为秀气。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状元命也,若印浅身轻,而用层层伤食,则寒贫之局矣。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始为有性。如茅状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轻印重也。马参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轻也。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非孤则贫矣。
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则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论身旺印重,皆为贵格。
有印多而用财者,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权而用之,只要根深,无防财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轻财重,又无劫财以救,则为贪财破印,贫贱之局也。
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即可就富,亦不贵矣。然亦有带食而贵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监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为贵,若合财存食,又可类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财存食之贵也。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为贵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至于化印为劫;弃之以就财官,如赵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则变之又变者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财以存煞印,亦有贵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毕竟难看,宜细详之。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印格取运,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
若用官而带伤食,运喜官旺印绶之乡,伤食为害,逢煞不忌矣。 
印绶而用伤食,财运反吉,伤食亦利,若行官运,反见其灾,煞运则反能为福矣。
 
印用七煞,运喜伤食,身旺之方,亦为美地,一见财乡,其凶立至。  
若用煞而兼带伤食,运喜身旺印绶之方,伤食亦美,逢官遇财,皆不吉也。  
印绶遇财,运喜劫地,官印亦亨,财乡则忌。  
印格而官煞竞透,运喜食神伤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用食伤,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
 
三十七、论食神
食神本属泄气,以其能生正财,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财,美格也。财要有根,不必偏正叠出,如身强食旺而财透,大贵之格。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谢阁老之命是也。  
藏食露伤,主人性刚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叠出,富贵不巨,职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龚知县命是也。
夏木用财,火炎土燥,贵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黄都督之命是也。
若不用财而就煞印,最为威权显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国公命是也。若无印绶而单露偏官,只要无财,亦为贵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会元命是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贵而且秀,职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书命是也。至于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碍,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钱参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
至若单用食神,作食神有气,有财运则富,无财运则贫。
更有印来夺食,透财以解,亦有富贵,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至于食神而官煞竞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贵耳。
更有食神合煞存财,最为贵格。
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见财,而财先煞后,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亦可就贵。如刘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其余变化,不能尽述,类而推之可也。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食神取运,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财,财重食轻,则行财食,财食重则喜帮身。官煞之方,俱为不美。  
食用煞印,运喜印旺,切忌财乡。身旺,食伤亦为福运,行官行煞,亦为吉也。  
食伤带煞,喜行印绶,身旺,食伤亦为美运,财则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轻,印运最利,逢财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带印,运最利财,食伤亦吉,印则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带印,透财以解,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皆忌也。

三十九、论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百大贵之格,多存七煞。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为贵格。如乙亥、乙 酉、乙卯、丁丑,极等之贵也。
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转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则格成大贵。如脱脱丞相命,壬辰、甲胡、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泄而印露,则破局矣。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护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为贵格。如何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亦有煞重身轻,用食则身不能当,不若转而就印,虽不通根月令,亦为无情而有情。格亦许贵,但不大耳。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更有杂气七煞,干头不透财以清用,亦可取贵。
有煞而杂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则贵。如岳统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为贵气,去官何如去煞?岂知月令偏官,煞为用而官非用,各从其重。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冲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当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赵员外命是也。
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虽亦有理,然运行财印,亦能发福,不可执一也,乃若弃命从煞,则于外格详之。

四十、论偏官取运
偏官取运,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忌正官之混杂,畏印绶之夺食。 
煞用印绶,不利财乡,伤官为美,印绶身旺,俱为福地。
七煞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伤食皆吉,喜财怕印,透煞亦顺。
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  
煞带正官,不论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
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  

四十一、论伤官
伤官虽非吉神,实为秀气,故文人学士,多于伤官格内得之。而夏木见水,冬金见火,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其中格局比他格多,变化尤多,在查其气候,量其强弱,审其喜忌,观其纯杂,微之又微,不可执也。
故有伤官用财者,盖伤不利于民,所以为凶,伤官生财,则以伤官为生官之具,转凶为吉,故最利。只要身强而有根,便为贵格,如壬午、己酉、戊午、庚申,史春芳命也。
至于化伤为财,大为秀气,如罗状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干头之甲,通根于亥,然又会未成局,化水为木,化之生财,尤为有情,所以伤官生财,冬金不贵,以冻水不能生木。若乃化木,不待于生,安得不为殿元乎?
至于财伤有情,与化伤为财者,其秀气不相上下,如秦龙图命,己卯、丁丑、丙寅、庚寅,已与庚同根月令是也。
有伤官佩印者,印能制伤,所以为贵,反要伤官旺,身稍弱,始为秀气。如孛罗平章命,壬申、丙午、申午、壬申、伤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润,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贵。然印旺极深,不必多见,偏正叠出,反为不秀,故伤轻身重而印绶多见,贫穷之格也。
有伤官兼用财印者,财印相克,本不并用,只要干头两清而不相碍;又必生财者,财太旺而带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带财,调停中和,遂为贵格。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财太重而带印,而丁与壬隔以戊已,两不碍,且金水多而觉寒,得火融和,都统制命也。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与壬不相碍,一丞相命也。反是则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
有伤官用煞印者,伤多身弱,赖煞生印以邦身而制伤,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贵妃也。煞因伤而有制,两得其宜,只要无财,便为贵格,如壬寅、丁未、丙寅,夏阁老命是也。
有伤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独宜,然要财印为辅,不可伤官并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为辅,官又得禄,所以为丞相之格。若孤官无辅,或官伤并透,则发福不大矣。
若冬金用官,而又化伤为财,则尤为极秀极贵。如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郑丞相命是也。
然亦有非金水而见官,何也?化伤为财,伤非其伤,作财旺生官而不作伤官见官,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至于伤官而官煞并透,只要干头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则空结构而已。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伤官取运,即以伤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伤官用财,财旺身轻,则利印比;身强财浅,则喜财运,伤官亦宜。
伤官佩印,运行官煞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地则凶。
伤官而兼用财印,其财多而带印者,运喜助印,印多而带财者,运喜助财。
伤官而用煞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官非吉,逢财即危。
伤官带煞,喜印忌财,然伤重煞轻,运喜印而财亦吉。惟七根重,则运喜伤食,印绶身旺亦吉,而逢财为凶矣。  
伤官用官,运喜财印,不利食伤,若局中官露而财印两旺,则比劫伤官,未绐非吉矣。

四十三、论阳刃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旭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煞,透刃无成。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刃能合煞,则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无功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浅,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轻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如贾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 ,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况阳刃之格,利于留煞,所谓取清也。
其于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乙,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
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阳刃用官,则运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但不喜伤食合官耳。
阳刃用煞,煞不甚旺,则运喜助煞;煞若太重,则运喜身旺印绶,伤食亦不为忌。
阳刃而官煞并出,不论去官去煞,运喜制伏,身旺亦利,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禄格用官,干头透出为奇,又要财印相随,不可孤官无辅。有用官而印护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财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有官而兼带财印者,所谓身强值三奇,尤为贵气。三奇者,财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财印两不相伤,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师命是也。
禄劫用财,须带食伤,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二财相克,必以伤食化之,始可转劫生财,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张都统命是也。
至于化劫为财,与化劫为生,尤为秀气。如己未、已巳、丁未、辛丑,丑与巳会,即以劫财之火为金局之财,安得不为大贵?所谓化劫为财也。如高尚书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财之金,化为生财之水,所谓化劫为生也。
禄劫用煞,必须制伏台,如娄参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
至用煞而又财,本为不美,然能去煞存财,又成贵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财,袁内阁命是也。
其禄劫之格,无财官而用伤食,泄其太过,亦为秀气。唯春木秋金,用之则贵,盖木逢火则明,金生水则灵。如张状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必取清方为贵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这也;如辛亥、庚写、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倘或两官竞出,亦须制伏,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
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格局更小,难于取贵,若透伤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伤存官,王总兵命也。
用财而不透伤食,便难于发端,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贵耳。
用官煞重而无制伏,运行制伏,亦可发财,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禄劫取运,即以禄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禄劫用官,印护者喜财,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这相乘。伤食不能为害,劫比未即为凶。
财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伤食之相侮,逢财愈见其功,杂煞岂能无碍?  
禄劫用财而带伤食,财食重则喜印绶,而不书法比肩;财食轻则宜助财,而不喜印比。逢煞无伤,遇官非福。
禄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轻,则运宜助煞;食轻煞重,则运喜助食。
若用煞而带财,命中合煞存财,则伤食为宜,财运不忌,透官无虑,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财存煞,而用食制,煞轻则助煞,食轻则助食则已。  
禄劫而用伤食,财运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伤食太重,则财运固利,而印亦不忌矣。  
禄劫而官煞并出,不论合煞留官,存官制煞,运喜伤食,比肩亦宜,印绶未为良图,财官亦非福运。
 
四十七、论杂格
杂格者,月令无用,以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列外格矣。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试以诸格论之,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类,本是一派劫财,以五行各得其全体,所以成格,喜印露而体纯。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吴相公命是也。运亦喜印绶比劫之乡,财食亦吉,官煞则忌矣。
有从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四支局全。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于春月,方为大贵。否则,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贵,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贵格命也。运喜所化之物,与所化之印绶,财伤亦可,不利官煞。
有倒冲成格者,以四柱列财官而对面以冲之,要支中字多,方冲得动。譬如以弱主邀强官,主不众则宾不从。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是冲子财也;甲寅、庚午、丙午、甲午,是冲子官也。运忌填实,余俱可行。
有朝阳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以丙戊同禄于巳,即以引汲之意。要干头无木火,方成其格,盖有火则无待于朝,有木财触戊之怒,而不为我朝。如戊辰、辛酉、戊子,张知县命是也。运喜土金水,木运平平,火则忌矣。
有合禄成格者,命无官星,借干支以合之。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蜀王命是也。癸日庚申,以申合巳,因其主而得其朋,如己酉、癸未、癸未、庚申,起丞相命是也。运亦忌填实,不利官煞,理会不宜以火克金,使彼受制而不能合,余则吉矣。
有弃命保财者,四柱皆财而身无气,舍而从之,格成大贵。若透印则身赖印生而不从,有官煞则亦无从财兼从煞之理,其格不成。如庚申、乙酉、丙申、乙丑,王十万命造也。运喜伤食财乡,不宜身旺。有弃命从煞者,四柱皆煞,而日主无根,舍而从之,格成大贵。若有伤食,则煞受制而不从,有印则印以化煞而不从。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李侍郎命是也。运喜财官,不宜身旺,食伤则尤忌矣。
有井拦成格者,庚金生三七月,方用此格。以申子辰冲寅午戌,财官印绶,合而冲之,若透丙丁,有巳午,以现有财官,而无待于冲,乃非井拦之格矣。如戊子、庚申、庚申、庚申,郭统制命也。运喜财,不利填实,余亦吉也。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而得财官,格与合禄相似,但合禄则喜以合之,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命有庚申,则木被冲克而不能刑;有戊已字,则现透官煞而无待于刑,非此格矣。如乙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节度使命是也。运忌填实,不利金乡,余则吉矣。
有遥合成格者,巳与丑会,本同一局,丑多则会巳而辛丑处官,亦合禄之意也。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章统制命是也。若命是有子字,则丑与子合而不遥,有丙丁戊已,则辛癸之官煞已透,而无待于遥,另有取用,非此格矣。至于甲子遥已,转辗求俣,似觉无情,此格可废,因罗御史命,聊复存之。为甲申、甲戌、甲子、甲子,罗御史命是也。
若夫拱禄、拱贵、趋乾、归禄、夹戌、鼠贵、骑龙、日贵、日德、富禄、魁罡、食神时墓、两干不杂、干支一气、五行具足之类,一切无理之格,既置勿取。即古人格内,亦有成式,总之意为牵就,硬填人格,百无一是,徒误后学而已。乃若天地双飞,虽富贵亦有自有格,不全赖此。而亦能增重基格,即用神不甚有用,偶有依以为用,亦成美格。然而有用神不吉,即以为凶,不可执也。
其于伤官伤尽,谓是伤尽,不宜一见官,必尽力以伤之,使之无地容身,现行伤运,便能富贵,不知官有何罪,而恶之如此?况见官而伤,则以官非美物,而伤以制之,又何伤官之谓凶神,而见官之为祸百端乎?予用是术以历试,但有贫贱,并无富贵,未轻信也,近亦见有大贵者,不知何故。然要之极贱者多,不得不观其人物以衡之。

财官与格局

前天一位学员与我聊天之时,论到财官与格局的联系,说看到古书有有官莫寻格局之说,是不是八字 中有官星出现就不需要看格局了,我告诉他你能够探讨这样的问题,说明你在进步,已经注意古人的不同思维了,是可喜的表现,今对其作以阐述,希望对学员有所 裨益。

我在上课的时候多次强调的先贤之作,并非一人而书,不同的名词在不同的著作中有不同的内涵,所以在教绶沈孝瞻月令用神的时候,我就要求大家把用神跟格局分 开而论,切切不要认为用神就是格局,格局就是用神,在《子平真诠》里,月令有用神,这时候格跟用神是同一意思,月令正官,也可以说是正官格,当月令无用神 的时候,格跟用神就有区别了,比如月令是刃劫,本身不可为用,需别求用神,这就是格是格用是用。

而沈孝瞻之格局也不可以等同于古人的所有观点,吾人切切不可流于其表面的字意,否则只是得到一个似事而非的概念,在实际运用的时候其吉凶也必背道而驰。 “有官莫寻格局”之说,其说源于《玄机赋》,吾人要理解古人的用意就必须要先理解这“官”与“格局”的含义,“有官”当然是八字中有官星,这大家都容易理 解,这里的“格局”并非我们正官格,七煞格的“格”了,而是属于外格的范畴,其“有官莫寻格局”如果是正格,后面还有一句话“有格局不喜官星”,如果这个 格局是我们所说的正格的话,会变成什么样的问题?举庚例子,比如是财称格,难道就不喜官星了?显然是行不通的。在宋代之时,命局有财官可用,称之为用神, 命局无财官,就要看其是否外格成立,吾人也可以发现有很多命局无财官者成就很大,也就是符合外格冲合原理,这种靠暗冲暗合的财官称为格,成一方之气则称之 为局,统称格局。

《玄机赋》之原文是在告诉后人,命局中本有财官可用,就不要去考虑冲拱刑合财官了,命局有财何必从财?命局有官何必冲官?因此飞天摇合等必是命局无财官可 用,才去看是否会刑冲暗拱财官,如果成格也不失富贵,虚拱财官就如器皿,空了才可以装东西,实了就不能装, 因此忌财官填实,所以虚拱财官不喜再运行财官,这才是有格局不喜官星的真正用意所在。其得一分三之用法,前贤皆掩蔽,点到即止,非元机之士 何以理悟?庸人得之终无所得,所以才会有把外格视为弃物,有何疑焉!

经赋之词言简意赅,寓意深远,吾人学习切切不可望文生义,须求古人之解文,不然枝条之学蔓延而不知也!

何谓三命

三命既干禄、支命、纳音身。干是年干,支是年支,纳音是年干支纳音。

积日为月,积月为岁,岁者,日月之所积,是年为尊也。推日以计运,推月以计气,本命者,是大小运之尊也。干为禄,是身、命之尊也,以神煞而言,则太岁为尊 也,因此诸多神煞是太岁地支而取,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古之圣贤莫不本诸于此,始可以论吉凶之由也。

古法论命以年为本,日为主,年尊日卑,如上尊年吉,下卑日凶,阴阳理顺,逢灾自愈也,这也就是我们看到很多日干失衡的八字并无什么实质性灾祸之根本所在。 年凶日吉,是尊凶卑吉也,我们看到有的日主无偏、用神有力无伤但年被克损的八字并没有什么作为,这就是根败花无发也。

分三主 定三限

古之论命,分三主,定三限,以验根基之厚薄,以定岁运之吉凶,其法则有别于今人四限之说。

如:癸未 乙卯 甲子 己巳,以年为四柱之根而定三主,则癸为天元为禄主,以未为地元为命主,为纳音木为人元,为身主。

年为统筹,则月日时分三限以配岁运之吉凶,则以月令为初限,管青少年,以日为中限,管中年,以时为末限,管晚年,则此八字便以乙卯为初限,以甲子为中限, 以己巳为末限。

其中限甲子,本主癸未音为木,木败在子,为沐浴之地,称为裸形,如沐浴之地再配上音克本主,珞琭子称之为“沐浴夹煞”, 鬼谷子称之为“风雨限”,中限甲子正是金克木,则是裸形真夹煞也,珞琭子曰:裸形夹煞,魄往丰都,元犯有伤,魂归岱 岭。其中限大运运行辛亥更是助金制木,则灾难免也。

论命必须限运集合,限凶运吉或运凶限吉皆可减其凶,如限凶加运凶则是真正风雨飘摇了。

沈孝瞻取用神特点 熊发清

谈格局用神者很多人士都是喜从《子平真诠》入手,而用神显然又并非就沈孝瞻一家之论,《渊海子 平》、《神峰通考》、《三命通会》等皆有专文论用之章,就“用神”一词,在不同经文中由于切入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内涵,我们不可以把沈孝瞻《子平真诠》的 用神论完全等同于《三命通会》用神,用神跟格局一词在先贤著作中更是视同而不同,要把用神统一作一规范,不但今人做不到,就是古之大儒也难以办到,其取用 方法更是灵活多变,岂可一概而论?如把各家用神混为一谈,认为古人所说的用神是同一词,甚至强行将用神等同于格局,把局部相同视为完全一样的含糊概念,以 一家之言来涵盖子平术,则是显然低估了先贤之智慧,非智者所取,而吾人又切忌把先贤的立论当作傀儡,把先贤的理论当作应用的仓库,在沈孝瞻《子平真诠》中 摘二句,又从《渊海子平》里引用二句,而造成堆砌命理艺术,不找出其根本立论所在,显然是于事无益。

就取用神来说,沈孝瞻自然有其取用和论用本身特色,吾人不可以把沈孝瞻的取用等同于《三命通会》之用神,如果不知沈孝瞻与万育吾各自立论之所在,则显然会 陷入无谓之争论,对如何取用的入门初机把握不了,更难以深入谈用神喜忌,今把沈孝瞻取用原则分述如下,以供爱好探讨《子平真诠》者参考。

沈孝瞻原则是专凭月支取用,其十二地支又各分三组,子午卯酉一组,寅申巳亥一组,辰戌丑未一组,其取用原则各有重点,并非就本气取格如此简单。

子午卯酉四地支不含它气,取用单一,只以月令地支跟日干配属取用,是官做官而论,是煞以煞而取。

寅申巳亥四地支:1、先以其本气既临官位先论定主格,比如甲日寅月是建禄,己日寅月作正官。2、中余气如果透出天干,那样可以做为兼格附属于主格之后,比 如:壬水生寅月,透出寅中丙火,则财作为兼格附属于食神格后。3、中余气虽然没有透干,但中余气地支有会合,也作兼格看,如:壬水生寅月,地支有午会寅, 天干虽不透火,也是以食神生财论,财为兼格。4、如果中余气在地支又会,天干又透,比如:癸生寅月,地支会午会戌,天干又透出丙火,则完全作财格看,不以 伤官而论,天干再透官是财旺生官之美格,不做伤官见官而论。

辰戌丑未四地支跟寅申巳亥又有所区别,寅申巳亥注重月支本气,而辰戌丑未注重透干会支,有透干会支则不必考虑土之本气,比如甲生辰月,如果土不透干而透癸 水作正印看,土之财格不论,如再要论其本气,则会变成财破印之无情组合了。透干会支取法则跟四孟同。

沈孝瞻最大的特色就是在兼格上有其独到的喜忌见解,其二格以上的用法更是发前贤所未发,喜研究沈氏用神者必当研究其取用原则,始可以论其喜忌。

格格推详 以煞为重

熊发清撰

论命之方法很多,每一种方法都有其各自的规则,格局论做为子平术方法之一,当然也不例外。谈格者是以月令用神为主,然而当有煞出现的时候,又必要以煞为 重,这就是经中所说的:格格推详,以煞为重。七煞重于月令用神是论格常法,这也是有一定的经传可考,《五言独步》曰:有煞先论煞,无煞方论用,只要去煞星,不怕提纲重,《四言独步》曰:化煞为权,何愁损用,今之谈格者很多是以《子平真詮》为入手处,而沈孝瞻对是否以煞为重在《子平真詮》没 有明文交代,而造成了‘煞’“格”何为重之无谓争论。

沈孝瞻做为一个论用神之大家,当然知道论格当以煞为重了,他之所以在《子平真詮》没有明白提出,那是他把读者的阅读水平看的太高,他认为这种以煞为重是人 人尽知的常识问题,不必专文动笔阐述。至于其是否是这样,我们可以观其文而察其态。

在“论正官”一章中,但有煞混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混煞贵乎取清”,财印则是次要的事情了,而当官杀混杂用食伤制煞的时候,大运喜食伤而忌印,按常理 官格喜印,正是由于印要制食伤而煞得安而避重就轻。所以官杀混杂了首先考虑的任何处置七杀。

在“论财”一章中,沈孝瞻曰:有财带七杀者,或合煞存财,或制煞生财,皆为贵格。财本喜旺,而财格带煞印的时候,沈孝瞻曰:逢财必忌。可见财格有煞也是必 须先处置七杀才可以论用。

在“论印绶”一章中,沈孝瞻曰:有印而兼透官杀者,或合煞,或有制,皆为贵格。也是先考虑处置七杀才论其用。

在论“食神”一章中,食神本忌印喜财,如果食神格透煞印了,必须弃食而就煞印,大运不但忌财,反而喜印旺,食神本是用神,而正是由于有煞出现,为了化煞, 更不惜用印,则不愁损“用”,食神受制变得次要了---------

沈孝瞻在《子平真詮》全文中,只要有煞出现,其必是先把七杀安顿了才去论喜忌,可见他是秉承先贤“格格推详,以煞为重”之论点的。以煞为重,是要我们在论 格局的时候如果七杀出现了,要首先考虑七杀处置掉再论用神,而并不是说有七杀出现就以七杀格论,格是格,煞是煞,两回事。有人把财格看到有七杀出现就认为 有煞先论煞,把他归为煞格则是不可取的。

之所以论格要以煞为重,是由于格局是论富贵贫贱之大刚,七杀是与日主同性之无情相克,七杀旺而无制必将危及日主健康,人之性命不保还谈何富贵?

至于要论格要是否要先论官,由于官与日主是异性相克,克而有情,所以先贤只是论述“有煞先论煞”,而并不强调“有官先论官”,学人必须知道,官煞是有很大 区别的。

若水 2007.7.29

命中率非常高的八字断流年捷诀50条

作者:江淘

以前学八字,老是论格论局谈基础,真的好闷,但东西学了,再细论流年时,人生茫茫 数十载,真的有点不知从哪说起。若然有这一种感觉的话,是基础不扎实之固也。实则一切的所谓神断要诀都是由基础厚实之中一点一滴的悟出来,若基础在脑海中 是知而不熟的话,不能烂熟于心,即使有口诀,亦是会时灵时不灵的。故可以的话,则务要熟读基础的知识,再由基础中去领悟。

但话又讲回来,学易一定要自我的给予一些乐趣作为一种增强学习信心的动力添加剂是 必不可少的,若然不是的话,学易的兴趣则会冷淡下来,但现观国内的许多大师都是空谈生克衰旺多,详论本质格局的少,会道出格局真义而细细道出流年应验法则 教断流年的更是少之又少。今山人不才,写此一篇流年诀。希望日后写的都是精品文章,可以点进周易爱好者内心真正所盼之处。现暂列五十条断流年要诀,望可慰 爱易者之心怀。
此五十条都是挺有效验的流年法则,在实际的五术赚钱生涯中,若对断流年不熟,只是理论行的话可谓英雄无用武之地,是很吃亏的。断流年要诀是招式点穴之神 功,亦是程咬金的三板斧。在这个处女膜都有假的年代里,客人没空与你讲道理,只有抡起程咬金的三板斧把他砍得一愣一愣,他才肯坐下来听你讲书生的大道理。 所以断流年的捷诀与过三关六亲状况是我们的至宝,现在只列五十条出来,希望能让八字爱好者能提高兴趣与命中率,也希望师傅老人家不要见怪吧!流年诀他不出 来就不会引动更完美的补丁出世啊!就作为抛砖引玉吧。

流年断事诀:
1、流年干支与日干支相同,稍有组合不佳,一年阻滞。
2、留官去杀格复行杀运杀年,官非损身之事破大财。
3、留杀去官格复行官运官年,官非损身破大财。
4、杀清为妙之格复行官运官年,官非损身破大财。
5、官清为妙之格复行杀运杀年,官非损身破大财。
6、食神制杀之格复行枭运年主牢狱生死大灾。
7、印格为妙而行财运,再见印之死绝年,生死大灾。
8、阴日干之命见伤官为害,此种伤官很厉害,名为紫暗星,凶同阳日干之阳刃,逢运年冲刑,激起凶气,主有大灾,破大财。
9、官杀混杂为害之命主夭折、主贫穷,不能发,也不要发达,发财之后则易死翘翘。
10、财格益身,行劫运劫年,破财伤身。
11、正官格行杀运,再见伤官,刑冲破害引动,岁运相并,生死大灾。
12、柱中财弱见劫夺,运年再见劫与印星重重,流年再行长生之地,生死大灾。
13、财旺为妙,行官运,当荣发,一展抱负。
14、财杂为忌,行官运,破财伤身,为祸不浅,官非女人招祸。
15、伤官生财之格,本为富命,但财旺身缺根气,见官见杀,官杀重见,岁运又见,为财杀相党,克泄交加。必死,即使是活也得伤残。
16、拱禄拱贵是为贵格,但怕填实与冲,若见 行运之冲填,岁再遇重见官杀之冲,视为生死大灾。
17、日元根气少,而柱中财盛,行杀运杀之年,大灾大祸。
18、印格为妙强盛,行运逢印死绝之年运,有灾祸。
19、命中用禄星,怕见流年七杀出干坐强根,遇之有灾祸,多病住院。
20、日禄归时格,最怕时禄受伤,若见七杀之冲禄,伤禄,必有祸事,祸事与伤禄之深浅成比例。
21、羊刃为凶,复见流年为羊刃柱之反吟伏吟,名为羊刃倒戈,为生死大灾,见血见刃。
22、羊刃为害而贴于日干,复行见刃之运年,名为权刃复行权刃,或刀或药身死。
23、刃旺喜行杀地,必为建功立业,功名显赫。
若原局杀旺复行杀地,则不免于功名显赫时死于刀下。
若原局刃旺复行刃地,则不免于得禄得财处定然死于药石心脏中风急疾。
24、食神制杀格,行食神之墓运,流年见枭,主生死大灾。
25、流年见禄头财(天干为财,地支为日之禄)多是因财争讼损财年。
26、流年为刃头财(天干为财,地支为羊刃)为忌,因为妻子女人而致是非官司破财,或盗贼加身见血。
27、流年为刃头鬼(天干为官杀,地支为刃)有恶疮、中风等急疾。
28、刃制杀为祸,最喜坐禄归禄,非为太旺,此羊刃不凶不为太过,名为护禄羊刃,主白手兴家成大业,但最怕年月见官星冲战,年运再见官星,奇祸难当。
29、枭神夺食,柱有偏财,反而可以发达,行财运发,而且能够逃灾避祸。
30、甲生亥月,午运庚年有短寿之危。(甲日亥月,南方寿促)
庚生子月,巳运有短寿之危。
口诀:阳生阴死是循环,阳死阴生顺逆间
甲生于亥死于午,易见存亡并不难
十天干类推,若尚不明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31、甲乙见柱中重金,金运难存。
32、寅月甲乙水漂,行金运水年,倒霉之事没法说。
33、柱中官杀混杂,行伤官年运,飞来横祸。
34、羊刃柱见,运见合刃,流年冲刃,为冲合并见,大祸。
35、丙逢申月而见壬,行金水运之伤根年,九死一生。
36、丙申日行壬申、壬子、壬辰运,流年再伤根,九死一生。
37、己亥日行己亥、己卯、己未运,流年再伤根,九死一生。
38、柱有财星,柱见羊刃,运行财绝之运,刃劫之年丧妻、离婚。
39、柱中财杀相党为害,运行财乡杀年,必死。
40、伤官去官留杀为妙之格局,运行伤官之墓运,大凶。
41、财弱逢劫,运年叠叠劫星,死运。
42、印格重财,运年叠叠财星,死运。
43、劫叠逢弱财,运年叠叠财星,死运。
44、伤官太旺,运年逢正官得强根,官非奇祸。
45、食神制杀格,运年逢官星得根,祸事不浅。
46、庚金无根气,柱中见寅有火局或半成,运行南方之地,可成富贵,但会丧与南方运,不寿。
47、甲生寅月,支申酉丑多,金运寿促。
48、甲乙生于夏,柱中见火旺,行金运,为死运。
49、从财格、从杀格,行运见禄见刃,为死运。
50、柱中有伤官羊刃,运行伤官羊刃年运,血光、
死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