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9, 2011

定格局诀

根据《子平真诠》有关论述,我们知道用神的变化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八字有杀官可以自行成格,月令用神可以不用;二是月令用神因透干不同而变化;三是月令用神因会合而变化;四是月令用神被损坏或其数量太多而变化。

第一种情况呢,就是《渊海子平·宝法之二》最后一句强调的“凡格当以杀官言之”,以及《五言独步》的“有杀只论杀,无杀方论用”之论,还有《子平真诠》 “有官不论格局”之说。因为杀官是代表人的名誉、地位与合法身份,代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这些东西无所不在地制约着我们每一个人,谁想要正常地生 活,就都得先面对这些东西。所以,诸格之中要以杀官格为先,这就是子平“凡格当以杀官言之”的用意。当然,这并不是说只要八字一见杀官,就放弃月令用神不 论。而是说格格都要优先考虑月令用神是否与杀官构成格局,只有在月令不能与杀官构成格局时,才考虑放弃月令而考虑别的杀官格。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渊海 子平》与《三命通会》等书上才有“时上一位贵格”、“岁德正官格”、“岁德扶杀格”、“时上正官格”等不以月令为用的格局。


第二种情况呢,就是当月令藏干透露出来时,取用定格就要优先考虑月令所透露之字,不必拘泥于没有透露的用事之神或月令本气之干(有杀官当先考虑)。如果所透之干不能构成格局,则再考虑月令本气之干或司事之干。

第三种情况呢,就是当月令因合化而改变五行性质时,用神也随之变化。

第四种情况呢,就是当月令用神被损坏或其数量太多时,八字若有去此用神的意向则可考虑舍去月令用神而改用别的用神成格。
譬如月令为七杀,逢杀看印,八字有印作相神就可与七杀构成杀印格;若是没有印星呢,有食伤作相神制杀也行,可以构成杀邀食制格;假若一无印二无食伤呢,这时若有劫财作相神合住七杀也行,可以构成以劫合杀的格局;再假若既无印化食制,也无比劫合杀呢,那就要考虑从杀格了。

事实说明:用神及其所构成的格局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透干会支、用神太多或用神被损坏等因素而改变的。虽然除了《子平真诠》之外的子平书都没有明确 论及用神变化,但通过这些书中的许多命例可以发现用神变化的事实依据。因此可以说,格局变化是子平不肯轻泄的论命秘诀。《四言独步》云:“去留舒配,论格 要精”。不精于论格,就是不精于子平。要精于论格,就得在“去留舒配”这四个字上狠下功夫。我们要清楚地知道,用神在何种状况下可以去掉或变化,在何种状 况下需要保留或保护,用神要与何种相神搭配才能构成格局,怎样的搭配才是最佳组合,在几种格局并存时要以何格为主,等等,只有非常熟稔地掌握了这些知识, 才算是正式步入了子平命学的殿堂。

取用定格有二个大总则,四个原则:
(一,)以官杀为先,(二,)以提纲为重,(1,)先取透干,(2),多 透取强旺之干(,3,)不透取本气藏干,(这里注意到了,虽说不透取本气藏干,但比如甲在丑月,杂气全不透的时候,此时不能取己土本气藏干为用了,因官杀 为先的理论为主,只能取丑中辛金官杀为用了)甲木如在未月均不透干时,可取本气己土藏干为用,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