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命口訣 三命通會卷十
大凡看命先看月支,有無財官,方看其他,月令為命也。
月取支神,年取天干,日取天干,流歲取天干,大運取支神。
月為本,日為主,如月有正官及偏官,而時又入他格;
只以月中取,他格無用。如月令全無可用,方看他格。
古歌云:三宮帶格混難詳,不曉憑誰是貴方。
一任三宮皆帶格,除非只得用提綱。是也。
月令用地支,假如官星,須要上下干支透出為妙。
或干透出,支中不透,主聰俊。
忌年與時衝,大運及歲君來衝月支則禍。
月支日支自衝不妨。
凡正官一位,乃君子貴人。
篤厚純粹,剛直廉明,年時有印尤妙。
多則反主成敗,四位純官,仕宦虛名。
凡七煞一位,聰明伶俐,二位三位,先清後濁。
四柱純煞有制貴,無制貧。
凡財一位務要得時,富貴成家,為人性燥緊急。
二位性氣滅半,三位四位耗氣身衰。
若身旺甚則可成立,弱則勞苦生受。
凡印不論一位二位四位都好,格中不宜見財破印。
大凡行好運,日干傷流年歲君干頭禍輕。
行不好運,日干傷歲君干頭禍重,若巳發過則死。
辰戌丑未各有三分餘氣:
如行午運至未,有三分火氣。
行子運至丑,有三分水氣之例,不可全作土論。
凡陽刃格,歲運最怕衝合。
太歲干合日時干者,為晦氣煞。
日時干支與流年干支同,為轉趾煞。
如庚申日見庚申或庚寅太歲之類,輕則遠遷,重則毀屋破財。
凡年月日有吉神,要時引歸生旺之處。
有凶神,要時引歸制伏之鄉。
若時上帶吉神或凶神,亦要年月日上吉者生之,凶者制之。
月上有用神得祖宗之力,時上有用神得子孫之力,反此則否。
凡看命以日干用為天元,是以干為祿。
日支月支用為地元,是以支為命。
假如壬癸日己未月,干支透出財官是也。
財官論原有原無,地支原有財官,天干不透出者不問。
若地支無財官,只是天干透出,雖行好運亦不濟事。
看流年歲君只用天元,若行運雖重地支,亦要看運天元。
人命柱中或有官星,或有偏官制伏太過,而運干見官煞可發。
運支無財,而運干是財亦可為福。
運支無煞,而運干是煞亦可為禍。
人命以當生之月為運元,最怕大運並歲君來衝為禍。
以當生官星為祿元,最怕衝壞。
如丁日生人以壬為官,而生亥月,中有壬是丁之祿。
若年與時有己字則衝壞祿元。
當生財星為馬元,最怕劫奪。
如庚日生人以甲乙木為財,而生寅卯月。
寅中甲木偏財,卯中乙木正財。
若年時有辛字,卻有爭奪之患,歲運同論。
凡年干上有日之官星,福氣最厚。
有日之七煞,終身不可除去。
官星為祿,財星為馬。
行官星發官,行財星發財。二者不可缺一,各有所用。
年月上有財官,必生富貴之家,祖父根基。
少年便行官祿運,多是幼年拜命,早發功名。
年月無財官,日時有之,則是自己成立。
人命以財官為本,柱中但得其一,亦可發福。
若四柱原無官星,不入他格,年月日時干支財多;
又行財旺運,亦能成就功名。
以財旺自能生官,須身旺方許。
年月無財官,幼年又行不好運,多是出身卑微。
破祖傷父,無現成之福。
凡官煞混雜,傷官合神重。
男子犯之沉迷酒色,女人逢之不媒自嫁。
凡看命專以日干為主,取提綱所用之物為命。
譬月令以金、木、水、火、土為用。但有一件:
取其節氣先後,輕重淺深,成局、破衝細加考究。
曰官曰印曰才曰煞曰食曰傷官,以此六法消息之。
逢官看財,逢煞看印,逢印看官。
取四者不偏不倚,生剋制化為上,遇破害休因為下。
運有生有去為福,有助有剝為禍。
亦有用年日時支,合成格局者,然皆以月令為用。
假令月用金只用金,用火只用火。
十八格內,取六格為重,用相生定格合局。
卻用年日時下,以推輕重淺深。
如逢官用印不怕煞,是煞局印,印局身,還作上局取之。
逢印看煞,但有官煞在命,行官煞鄉亦作貴論。
月令逢官,柱中遇財,財旺生官乃富貴。
柱中見財,要入財旺運發福。
但見一煞,則以煞為重,不可用財。
若行財旺運,乃財生煞黨,作貧賤言。
凡格以煞為重。
凡命先看干神有無剋制,支神有無刑衝,干支納音有無戰鬥降伏。
如甲以寅為祿,而寅上有何干?甲以辛為官,而辛得何支?
干不侵支,則天乃尊。支不犯干,則地乃卑。
五行不相賊,則人乃順。四孟不相害,則馬乃能馳。
若干侵支犯,五行相賊。又當分別,主本有氣無氣,有用無用,有救無救,成格不成格?則干支錯綜,五行變化,造化在其中矣!
李淳風云:
五行生旺,觀福氣之往還。
五行死絕,在吉神之救助。
五行得地納音相生,吉神無助亦榮。
五行無氣納音相妨,縱有吉神不用。
凡命天元喜地元有祿:
如甲己喜四季,乙庚喜申酉,丙辛喜亥子,丁壬喜寅卯,
戊癸喜巳午。
地元喜天元有合:
如子丑喜戊,寅喜己,卯辰喜庚,巳喜辛癸,午未喜甲壬,
申喜乙,酉戌喜丙,亥喜丁。
天元地元皆有,平生福氣高崇,皆無,名利無成。
壞天元者,39歲以前名利難發。
壞地元者,40歲後福不如前。
若天元秀氣坐祿,如癸得子,甲得寅之例,不貴即富。
地元忌天元相剋:
如子丑怕己,寅怕庚,卯辰怕辛,巳怕甲壬,午未怕乙癸。
申怕丙,酉戌怕丁,亥怕戊。更看喜忌何如,不可執定。
凡命取干支與納音同類:
壬子壬午真木,己酉己卯真土,丙子丙午真水,
戊子戊午真火,乙丑乙未庚辰庚戌真金。
若乙酉日庚辰時為精金,丁巳日丙午時為精火,
癸亥日壬子時為精水,己丑日戊辰時為精土,
甲寅日丁卯時為精木,以上遇者皆主富貴。
若火人丙日辛時,辛日丙時。木人甲日己時,己日甲時。
土人戊日癸時,癸日戊時。水人壬日丁時,丁日壬時。
金人庚日乙時,乙日庚時,雖為五行真貴,重犯減福。
凡命取五行真氣交互,如:
辛亥金人得丁巳土,有丁壬合真木往來,有丙辛合真水往來。
丁巳土人得癸亥水,有戊癸合真火往來,有丁壬合真木往來。
如戊戌、癸亥、丁巳、辛亥交互真氣全,乃宰相命也。
戊午火得壬子木,中有丁壬真木,戊癸真火。
丙申火得乙酉水,中有丙辛真水,乙庚真金。
庚寅木得己卯土,中有甲己真土,乙庚真金。
如庚寅木己卯交互全,乃兩府命也。
凡命先論化氣,考五運篇以:
甲丙戊庚壬,合五陰干為太過。
乙丁巳辛癸。合五陽干為不及,太過不及之間有權存焉。
考天元變化書又分晝夜,如:
六甲人日生用水,夜生化土。
故六戊人得甲,取日生為鬼,夜生為官用。
六乙人日生用金,夜生用木。
故六己人見之,取日生為官,夜生為鬼。
獨六己六庚不變,是以:
五陽干晝生為本體,夜生作化看。
五陰干夜生為本體,晝生作化看。
六般陽命,男犯祿鬼倒食,須取夜生,反凶作吉。
呼鬼為官,倒食為喜神,卻以日生為順。
六般陰命,男犯祿鬼倒食,須取日生,反凶作吉。
餘並同前,卻以夜生為順,女人皆反此求之。
此晝夜氣象,是陰陽配合剛柔體用也。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氣,主一生自享其福。
上生下曰盜氣,主一生供人之福。
上剋下曰順,主有威勢而制人。
下剋上曰逆,主多沉滯而難發。
死絕尤緊,生旺差慢。
四柱納音鬼多,主本當時,名日官星乘旺。
納音財多,主本無氣,名曰財多害身。
凡命五行貴陰陽相等,如:
兩金見兩木或兩火兩土兩水之類,各自成象方吉。
若太過不及如三水一木一水三木等類,俱不為福。
假令金人三金一木,金剋木為財。
三金爭一木,是分奪其福,多主財物不遂。
若一金三火,火多金少,煎熬太過,主一生不閒。
又如甲人逢三壬三己,謂之三吞三偶,主不吉。
若逢兩己兩庚,謂之重偶重傷,視三尤凶,不貧即夭。
餘以例推。
凡看命:
傷官見官而早死。
七煞見財夭亡。
財逢劫盡死。
重財破印凶。
水盛木流,終為外鬼。
食神逢梟,死於牢獄。
劫重見財死,煞旺掛根休。
亡神七煞衝刑,非徒流亦亡。
縲絏傷官,陽刃重併,雖全體而死血光。
財星見刃,財散人亡。
生旺死於庫墓,庫墓絕於生旺。
晚有吉運行,凶運未入,死卒何分。
有凶運來,吉運未來發福曷論。
當究進氣退氣之由,更審巳發未發之義。
將來而速進,功舉以先歸。
一生歲運皆凶,年少早死。
末旬命星得地,老壽彌高。
老怕生旺,少嫌死絕。
陽刃逢生多惡死。
有根煞旺定凶終。
春旺火多,宜西北庫是歸期。
夏熒金旺,利東南鬼鄉壽地。
四刃星重,死在正財之下。
一官貴淺,終於陽刃之中。
四柱俱傷人自死。
金神入水溺為災。
陽刃倒戈無頭之鬼。
煞星疊刃半體之徒。
制伏中和,煞極全而氣死。
生扶太過,印更旺而身終。
傷官入墓死,晚局最宜觀。
陽生而陰死,陰死而陽生。
煞逢三合太過必傾。
五行之內宜細消詳。
凡看命五行太過不及,固不為福,中間亦微不同。
如水土不嫌死絕,以盈天地間皆水土,無分四時,豈有死絕之理。
但辨輕重,如點水滴眾土之中則乾,撮土壅眾水之中則散。
當論多寡,分輕重也。
金非土不生,木非水不長。
故金木欲其生旺,怕見死絕。
如金死則沉,木死則灰,與水土不同。
火藏於木,宿於土,故不欲旺,旺則焚。
亦不欲死,死則滅,惟得其平則佳。
五行水土均賴,凡木金火之命,尤為要也。
凡五行取象:
本象取本象,如甲乙丙丁木火象之類。
化象取化象,如戊癸丁壬亦木火象之類。
金水象不可見土,謂土雜水混,金自不清。
歲運遇土亦滯,惟金水不雜,生於秋月最貴。
如明神宗癸亥 辛酉 癸亥 辛酉,
干支皆金水不雜,水生金月,金助水清,二水二金成象。
所謂金白水清,別無夾雜,又合兩干不雜,所以尊為天子。
如癸酉 癸亥 庚子 辛巳,
金生水月,金反洩氣,沉於亥子之中,所以不免水厄。
金土象不可見木,謂木剋土,則土不能生金,金不成象也。
土積成金,土多金少,其福厚實。
金重土輕,福出艱辛。
金火象不可見水,見水則火滅金沉,不能成器。
金重火輕,發遲益壽。
金輕火重,發早退速,或主壽虧。
金木象不可見火,活木畏金,見火成秀。
死木得金,方成造化。
金重木輕,令人骨痛。
木重金輕,主損錢財,或肺疾相攻。
惟金木相宜則吉。
水木象秀而清高,不可見卯巳,以水死絕。
木火象秀而豐富,
不見可金,以木受剋。流年遇之俱災。
水火象成既濟最妙,或未濟。
亦得不可見土,火多性躁,水多眼疾。
火怕死,水怕浴,入酉火死水浴,主艱難而死。
歲運同,此象日時忌之。
水土象不可見火,
土重水輕,秀而不實,水重土輕,卻有科名。
火土象不可見水,
火虛土聚不成物,若同水流主汨沒。如:
戊子 戊午 己丑 己未,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丙丁與戊己相夾,乃火虛土聚。
李九萬以:
戊子 己丑 戊午 己未,
丙辰 丁巳 丙戌 丁亥,
皆火土夾雜之象,不可以連珠為貴。
時上逢壬癸水,土滯火滅,平生蹇薄。
又云:
火火見土則暗,土土見火則虛。
土輕火重則燥,己卯日見丙寅時是也。
火輕土重不明,丁酉日見戊申時是也。
如韓學士
戊戌 丁巳 戊戌 丁巳,
火土成象,又為鳳凰干支格,故貴。
經云:
金水多清,金土多厚,以其相生。
金火多剛,金木多正,以其相剋。
火土多毒,火木多聰,火水多昧,火金多烈。
木火文采,木水清奇,木金方直,木土毒害。
水火智慧,水木智仁,水金秀麗,水土重濁。各以五行推之。
凡命怕同類相刑破,如:
己未見甲辰,甲辰見己丑,己丑見甲戌,甲戌見己未。
凡在四衝之地,納音同類,逐兩位逆數之。
寅申巳亥,子午卯酉亦以此取。
主平生不足,多不成器。
道經云:
井欄互破,無藥可醫,遇空亡庶幾,歲運亦忌之。
凡命主本逢歲運,不可遇死地。
如丙寅火畏乙卯木,辛巳金畏丁酉火。
甲申水畏己卯土,戊申土畏壬午木,己亥木畏甲子金。
與人生怕死同義。主本生死同途則不忌。
凡命最怕鬼剋,而窠鬼最毒,如:
丙子水見庚子土,丁丑水見辛丑土之類。
窠中就位相剋,所以最毒:
有墓中鬼,如壬辰水見丙辰土,丙辰土見戊辰木之類。
有隔壁鬼,如庚子土見癸丑木之類。
有空亡鬼,如甲戌見甲申乙酉之類。皆主為害。
內:墓鬼輕於窠鬼,璧鬼輕於墓鬼,空鬼輕於璧鬼。
若木命人,得火月金日時之類:
有火剋金,金不得傷木是禦鬼也,鬼不為害。
如水命人,四柱有火土:
土剋水,火又生土是助鬼也,其鬼尤凶。
干支通出,納音最緊。
禦鬼則立身於艱難,助鬼則骨肉多生平破鬥。
若鬼中有鬼,謂之鬼嘯:
如土人生木月金日時之類,以木剋土,金剋木。
根基劣弱則凶,主本強健不忌。
如王某己未 乙亥 丙寅 辛卯
逢三合生,更遇寅卯,為己入官鄉,丙與辛合大貴。
奈己陰土逢乙木作鬼,又辛作乙木之鬼,變寅卯之官作己土鬼。在亥卯未三合位,通是鬼剋,犯鬼嘯也。故主惡死。
經曰:五行切忌下賊上,平生不足事相縈。
又曰:鬼嘯分明格局惡,更加刑煞禍不差,
縱使以前逢富貴,定知日後厭年華。
凡看命取胎生旺庫為四貴,死絕病敗為四忌,餘為四平。
以太歲干為主,配於五行,取四貴四平四忌之位,而分貴賤。
遇貴多則貴,遇賤多則賤。四貴之中,又分四旺庫為上,胎為次。
若人命胎月日時遇三貴,干皆有輔,或正祿正官正印三公命也。
帶正天乙如丑未生人月日時,得甲戊庚之類。
帶本家祿如寅生人月日時,帶甲之類,謂之福會。
或天乙貴合兩重者,亦三公命也。
三貴帶上下合,或一官一印,及一正天乙或一位本家祿,三兩位貴人合者,宰輔命也。若日時上遇兩貴,而帶上件者亦然。
若一位上遇災煞 地煞 亡劫羊刃等神,兼主兵權,司馬節鉞之貴。
若胎月生月與日時上遇胎庫一貴,卻帶正天乙上下合。
或天乙貴合本家祿,正官正印本家祿有氣。
或貴人上亦帶前件祿干者,亦宰輔九卿命也。
若月在忌神,而日遇貴,或日在忌神,而時遇貴不害。
為清華侍從之職。
若日月俱在貴,而時遇忌神,此常調選人也。
四忌主貧賤,亦有輕重,死敗絕為重,病為輕。
五行各三位,如寅午戌火丙丁人遇之為貴,與四貴三位同。
惟闕胎貴一位,其主貴之福,亦與四貴同。
陽祿貴在臨官,陰祿貴在帝旺。
若陽祿遇旺,陰祿遇官,雖為本位,其福滅半。
若旺而無祿,如丙寅得戊午日時,剋本命又帶刑煞,主淫蕩愚賤。
有遇一兩位貴,卻為凶煞刑害,破得深重,亦主無祿。
沈芝曰:
五行以生旺為君,臨官為相。
若納音是木,月日時遇寅卯兩位。
金遇申酉,水遇亥子,火遇巳午,土遇辰戌丑未,皆以貴論。
凡看命分五行生旺死絕,如:
甲申,丙寅,己亥,辛巳,戊申皆五行自長生。
不論四時,超然得自生之理。
人命稟之敏快高明,貴者得之,其進以漸。
富貴得之,亦將向榮,而得其所以生也。
丙子,戊午,辛卯,癸酉,庚子皆五行自旺。
不待四時,而能自致其旺,福力奮發,無與比擬。
癸未,壬辰,丙辰,甲戌,乙丑皆五行自墓。
乃歸根復命之時。凡庫之所在,必欲物聚之,則其庫充。
如壬辰水,欲得眾水交歸,然後為旺。
更有金往來相生,當得重權。
儻水制火,火制金,更天中臨之,是為貧印不起,主貧賤。
乙卯,丁酉,壬午,甲子,己卯此五行自死者也。
生則勞,死則息,其理自然。不有死之地,其物無自而歸。
所謂自死者,得其真歸之理焉。
凡命遇此穎特高明,多慧少福。以靜默為體,而不利有為。
以淡薄為事,而不利興起。惟可學道訪仙,超生死之門也。
癸巳,乙亥,庚申,壬寅,丁巳此五行自絕者也。
天之道無可絕焉,干支適會,巳絕則更生。
凡遇此者憂喜未定,如:
癸巳絕水,得癸酉旺金扶之,是謂絕水逢生,尤為吉慶。
凡命上帶死絕生旺庫墓等,
不可就所帶言之,須看月令以辨清濁。
清者有制伏之謂,如水病見土則濁,卻非土堤防不能止息。
既止息,則清之有漸也。
濁者無制伏之謂,如水多無土則泛濫無歸。
而水極生木,極則變,變則通也。
蓋五行尚其變,而不尚其常,貴其隱,而不貴其顯。
死絕有救,則謂還魂,多以貴論。
生旺有剋,則為傲氣,反主福淺。
若夫彼我之相生,順則益本,逆則奪氣。
彼此之相剋,順則勢強,逆則有傷。
經云:以小凌大,自貽其害,以弱勝強,自招其殃。
一水剋三火,是以弱勝強。
以陰勝陽,雖殃不彰。以陽勝陰,危害不深。
兩陽相梗,凶禍旋至。兩陰相敵,不安其處。
如乙巳火剋壬申金,是以陰勝陽,陰陽有情,故無大害。
若丁卯見癸酉是二陰相敵,戊午見甲子是兩陽相拒。
陽剛陰柔,必勝而後已。故禍。
太乙云:天地變化,陰陽之機,未嘗不以陰召陽,陽召陰。
則天地合正,五行氣融。
若乃陽從乎陽,陰從乎陰,則陰陽偏出,動靜失序,
所以禍福兩途也。
大抵陰陽偏出,造化不成五行。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
火少金多,既不能銷鑠,反有淹滅之患。餘以例推。
凡看命先論五行,體面,局勢。然後參以喜忌好惡,旺相休囚。
如金人得庚辛或申酉為體面,得巳酉丑三合為局勢。喜火制土扶,忌金寒水冷。生三秋四季為旺相,春夏為休囚。餘木火水土以例推之。
金人遇庚申辛酉為五離煞,若生秋月逢水則化金之毒,金白水清。
造化逢火,則制金之鋼,為煆成鋒利之器。柱無火無水是謂頑金,主早年酒色,瘵痢身死。若得戊寅日時,剛處逢生,主富而壽。
木人得土,則根荄藉以栽培,得水則枝葉賴以滌暢。
得金斲削便成材也。木逢寅卯,更在春生最吉。
若三合會木局全,不須春生,多主仁壽。
木逢金制,金煆火伏,則剛柔相制。
若火太多則焚,金太多則損。
土虛則不能培,水泛則不能潤,妙在得其中和。
水人以亥子為源,以寅卯辰巳為納。
干源自北萬折朝東,故水仁喜逢東方,則浪息波平。
水賴土防,若生亥子,土多則吉。既在東方,逢土亦吉。
不宜土多,更有貴人,財祿則貴。
若日時遇庚申辛酉,水忌西流,恐壽不高。
生於秋冬,生旺清澄,壬癸此時,而逢亥子,主有文學。
納音更水,則水太過,柱無土提,乃少子之斷。
惟藝術,空門則吉,更隔角重逢,定主刑剋。
春月乾渴而凅,夏月渾濁而泛,柱無水助則不貴。
火居寅卯,生於春月,木秀火明,榮華富貴。
生於夏月則太炎,柱中無水定夭,有水早貴。
生於秋月,火死金成,藏光內照,時日微逢旺氣則吉。
蓋水火不嫌死絕,只宜恬淡為福。
生於冬月,柱中再得火助,則潛消霜雪,溫暖山河。
古人云:冬日可愛,夏日可畏,此之謂也。
土逢四季全上貴,如納音全土,柱中更得寅字,為艮山亦貴。
土能厚載,萬物資生,金木水火,皆不可缺。
故此四行,咸賴之也。
夫論五行之用,多則太過,少則不及。
其氣其數,有餘不足皆能致凶。
抑揚歸中,然後為福。功成者宜於退藏,將來者貴於榮振。
五行稟旺謂之成功,旺而能止息是謂退藏。
五行在冠帶胎養之地,其氣虧而未盈,是謂將來。
故欲子母相生,以益其氣。則有榮進振發之道。
如木非其時,衰則梗介,死則枯槁。
金旺太過,則動作多凶。
炎炎者貴乎熄,不熄則有自焚之災。
滔滔者貴乎止,不止則有自溺之患。
火行南陸而化熱,盛則焚烈而害物。
至酉亥則陰能翕之,然後能溫暖萬物。
水行北陸而化寒,盛則嚴冷而殺物。
至卯巳則陽能闢之,然後能滋生萬物。
又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此為凶乃先吉也。
有死而不死,絕而不絕,此為吉乃先凶也。
如水見戊申土,此生而不生。見庚子土,此旺而不旺。
遇此多成而反敗,因喜而反憂。
如水見癸卯金,此死而不死。見辛巳金,此絕而不絕。
五行氣盡而得父母之德,以生益之則其氣復生。
遇之者危中有福,窮而通屈而伸也。
生旺太過則福中藏禍,死絕太過則福無可托。
若夫死絕逢生,殃變能逃,火土最先,金水猶後。
火絕得土曰睿【火以土為干,火絕於亥,而兌丁亥是也】
土絕得金死而不亡曰壽【土絕在巳,得辛巳金是也】
金絕得水精復繼體【金絕於寅,得甲寅水是也】
水絕得木魂復天遊【水絕於巳得己巳木是也】
木絕得火火出木燼,灰飛湮滅故獨為凶。
【木絕於申,得丙申火是也】
蛇馬無膽於焉足證:【蛇馬在位巳午,木歷巳午而死】
木於臟屬肝,於腑屬膽,證木死為凶也。
經云:
身土遇火生而漸利,命水得金年乃優長。
金多須火或從革以成名,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
水流不止須土以擁之,火盛無依惟水以濟之。
五行用得其宜,雖相剋而為福。
若用失其宜,雖相生而為災。
凡五行怕太過相忤。
如祿多則貧,馬多則病,印多則孤,庫多則虛。
生旺多無歸宿,死絕多無激揚。
五行不可太相傷,不可太純粹。
貴人馬多升擢,常人馬多奔馳。
破要傷禍,空要空盡。
所愛者不可毀,所畏者不可旺。
先畏後愛為福,先愛後畏為禍。
合多不發而媚,學堂多則無成。
貴人多則巽懦而無立志,祿馬太顯不可以貴人論。
貴人表裡足不可以常人論。
四柱俱陽,口惡心善,四柱俱陰,狠戾沉毒。
拱要拱馬,拱祿,拱貴,拱福神。
不要拱刑,拱禍,拱歲,拱時。
陰陽貴在均協,病傷要有剋制。
凡命丙辛壬癸見戊戌,則當途刃傷折挫。
壬子 丙午 丙午 壬子水木精神,陰陽純粹。
餘位無助亦非常器,加以季秀之氣,曠世無忌大德有容乃丈夫也。
卯酉日出入之地,子午陰陽始分之宮。
遇之者,令人往來不定,歲運亦然。
巳亥為兩極之地,地天斡旋。
寅申為三停之方,郵遞往來,如人遇之多執不一。
丑未遲遲,辰戌速速。遇之令人執方,性不通變。
辰戌有氣,卻能建立大事。
丙子人四柱有壬寅,是壬入丙家,剋破不美。
庚子見庚午,是五鬼臨門。
戊寅見甲寅,甲剋其戊。
戊寅隨勢剋甲寅,是干支納音,上下不和。
除別有福神,方為福力。
癸酉見戊寅,戊土剋癸水,又金氣向絕鄉劫煞,元辰居中。
除得月令中秀氣,方可為用,亦久而不佳。
庚午 丁酉互旺互破,乃旺中破也,不可全為福力。
己未 辛酉雖得食,卻歸死地,終久不佳。
乙丑 乙未 庚辰 庚戌見戊寅大好運亦然。
經曰:如得剛金濟,戊寅欲絕不絕成福力。
乙卯見戊寅,戊寅見乙卯,是大好命。
丹陽書云:三奇之際尚有虛聲,死絕之中尤存生旺。
蓋三合三奇,不合月分則不貴。
如甲戊庚有子午時方貴,乙丙丁有寅卯時方貴。
天元變化書云:乙丙丁正愛酉亥,更看納音有無交涉。
又云:凡三奇三合帶月令中秀氣入貴格,亦不免庶出過房作贅。
又云:凡命見三合三奇,而本年不帶在四孟。
生而得四仲、四季,月日時四仲、四季同論。
及胎月日互換干合或六合,而本命不帶,皆各日掉太歲,
多主離祖孤立,為人不得力少救助。
卻宜義居假合而立也,貴命則多倚仗而升進。
凡四柱帶三奇三合者:
本身不是過房庶出,將來子孫必有過房庶出,隨母之子。
古詩云:三合與三奇,清秀更饒肥,不為過房子,便是隨母兒。
凡命前五辰為宅舍:
若遇有氣及吉神臨之,主有好宅,門閥崇峻,子孫華顯。
假令甲申人宅舍在丑,十二月生得,天乙臨宅為吉。
若居無氣及凶神臨之,主其宅虛耗,破壞不完,祖業不守。
假令庚午人宅舍在亥,甲子旬亥落空亡,又遇劫殺臨之為凶。
餘准此推。
命後一辰為破宅煞:
若在破宅煞中,主無父祖產業或客死他鄉。
又看宅納音與本命納音相生則吉。
宅剋身得好宅,身剋宅必破散。
假令甲子金以己巳木為宅,二月生係宅旺合有好宅,
以身剋宅後當破落。
戊午火以癸亥木為宅:
九月生宅冠帶,十月生宅建,十一月生宅旺。
又值宅生剋身必得好宅:
若宅鬼旺中生者,有官則吉,無官則凶。
凡祿命雖有休旺,更論其宅以辦吉凶。沈芝云:宅怕犯破。
如甲子人以己巳是宅,如犯亥字其宅受破,命元稍薄。
太歲衝年亦須破,須是為長方可斷。
如丙子人得辛巳金為宅,遇乙亥流年之類是也。
命好亦更動興作方應。
凡命後五辰為田園:
若居有氣之鄉又福神臨之。主田園盈野倉庫充實。
假令甲子人田園在未,六月生土乘旺氣,又逢天乙貴為吉。
若遇無氣之鄉又凶神臨之,主田園瘠薄倉庫空虛。
假令戊子人田園在癸未,六月生甲申旬,未落空亡。餘准此例。
鬼谷遣文云:
馬無害【財破】祿無鬼【鬼剋】食無亡【空亡】
支合無元【元辰】干合無厄【六厄】旺無喪【喪門】
衰無弔【弔客】妻無刃【羊刃】財無飛【飛廉】
孟無孤【孤辰】季無寡【寡宿】
體重須鬼,祿重須官。
夫須少,妻須倍,吉須顯然,凶須沉味。
支干失和而塞,夫婦失時而凶。
四柱主本,祿馬往來,須分建破。
天乙扶持,將德是衝,更辦尊卑。
有根而無苗實,貧而尚可。甘食本氣,絕而花繁。
縱子成而味拙至。
若貴神當位,諸煞伏藏,三元旺相,豈專神煞。
命中用煞,以五行為本,如五行得地無貴,煞而亦貴。
雖有惡煞,無害於事。
若五行不得地,縱有吉煞,亦發不久,如冬月中花耳。
納音者天地之舞數也,驛馬學堂居長生之位。
才能官職在旺相之鄉,文章富貴處印庫之地。
如逢衰敗則滅三分之一,更遇死絕則去十分之半。
切忌空亡衝剋,不宜刑害吞食。
故同源相成,則天地舞全基本強壯。
【同源相成質數為上應數次之】
同類相傷,則支神氣散理無復合。
【同類相傷如丁未刑丁丑之類】
管輅曰:五行互旺,雖衝氣完。
五行相剋,雖合氣散,此之謂也。
或問人生?
有始終功名富貴,有一旦崛起忽然驟興;
有始終剝落而中間奮發,有半世淹寋而晚年成就。其故何也?
答曰:莫非命也。
其始終富貴,乃柱中身主專旺,其所用吉神或官印財食,俱各帶祿得令,不偏不黨,無刑衝剋害。出門行運步步皆吉,故能成材能振耀。紹前人之基業,立當代之功名。不招讒謗不致傷害,保其終始,是命運生旺,體用俱得故也。
其一旦崛起忽然驟興,由柱中所用貴神,悉皆得位乘旺,又且合格。奈日主無力,不能勝任其福,所以勞困堰寋。倏逢好運,生扶日干,得其強健元命,用神方為我用。我因乘之,虎嘯風生大發富貴。是偏氣乘和,衰以遇旺,故迎吉而發,前後迥異。
亦有日主強旺,五行煞純不雜。奈根本原無制伏,富貴不成。
惟待運來制伏煞神,化為權柄,功名顯達出類超群,制神力旺發福非常。所以驟興。由貧賤而至極品,全由行運得地方見其興,如運不至即常人耳。
其始終奮發而中間剝落者,乃柱中日主健旺,用神亦旺各相力停。
為富室朱門之賢子,及其長大成立,要逢好曜。
若大運加臨元命,見其財而奪之,因其官而傷之,臨其印而壞之,逢其食而梟之。遭際此運禍不勝言,所以盛年見傾而不發。
如其惡運一去,又逢好運扶持,使用神一新。
譬如枯苗得雨,勃然而興。鴻毛遇風,飄然而舉,不可禦也。
若半世淹蹇,晚年成就,乃四柱身強,陽刃比肩,又各爭旺。
惟財官煞神等物虛浮,輕少無力而成功名。
出門行運又非作福之地,所以一生,飢寒勞苦剝落。
直至晚年頓逢好運,補起財官煞神等物,假煞為權,制伏陽刃。
或得權貴而顯揚,或起資財而發福,當隨五行清濁,以其所遇之運別之。嗟夫窮通有命,富貴在天,孔子有是言也,豈人智力所能移易乎哉。
或問興亡生死?
答曰:凡人命中有煞為用,煞神未制,則為白屋窮途之人。
或作豪門卓犖之士,要逢制伏運,假煞而興。
切不可脫制伏運,一入財鄉財能黨煞,再遇流年財煞助旺,併力為殃,身主孤寒。剋害輕則傾家徒流,重則刑棄其身。
煞神併合凶亡可畏,如此陽刃同論。
又有柱中月令,正氣官星為一生富貴,惟逢財印則利。
官星喜財旺以生之,印旺以護之。
故令其人能行仁布德,緯國經邦,權重爵高。
之後煞神得位,歲煞併臨,官化為鬼,喪身必矣。
不行煞運或行傷官運,又無印綬制之,傷官得地貴祿遭傷。
喪妻剋子,剝職生災,更遇流年黨他,必致身亡慘惡。
如有高見明識,知進退存亡之機,而保其身者,不遭非橫,亦自己惡疾而終。
又有柱中所專用神,無官煞氣,惟偏正財旺。
財神當道,隱隱興隆,積財聚富,但少貴耳。
再看行運何如?如逢官祿旺鄉,富貴雙全。
設有不幸,財神脫局,陽刃相逢,更遇流年衝合陽刃。
財神盡傷元命衰絕,陽刃生災敗亡必矣。
生死則以格局論:
如印綬見財,行財運又兼死絕,必入黃泉。柱有比肩,庶幾有解。
正官見煞及傷官刑衝破害,歲運相併必死。
正財偏財見比肩分奪,陽刃劫財,歲運衝合必死。
傷官之格,財旺身弱,官煞重見,混雜衝刃,歲運又見必死。
有制則傷殘。
拱祿拱貴填實,又見官煞,劫亡衝刃,歲運重見即死。
日祿歸時,刑衝破害見七煞,官星空亡衝刃必死。
煞官大忌歲運相併必死。
其餘諸格并忌煞及填實,歲運併臨必死。
會諸凶神惡煞,勾絞、元辰、亡神、劫煞、
弔客、墓、病、死宮諸煞,九死一生。
財官太多身弱,元犯七煞身輕:
如丙丁日干,年月時庚辛,加酉運或庚辛年必死。
甲乙日干,庚辛月時夾雜,年運見庚辛必死。
若有救則吉,無救定凶。
五行神煞:
金多夭折,水盛漂流,木旺則夭,土多痴呆,火多愚頑;
太過不及作此論。一不可拘,二須敢斷,求其生死,決定無疑。
至若五行生死:
如壬日生在二月,行申運即死。生在七月,行卯運即死。
乃遇生怕死,即死怕生。造化與人事一也,須並看之。
嘗謂人之生死,年月日時俱皆前定,姑舉一二。
如定興張易金,嘉熙二年仲秋,以兒婦馬睦閣臨盆,乞靈寶泉寺當境神夢,金狗、玉雞、黃羊、青犬次第而至逮生勇九。
淮王則戊戌 辛酉 巳未 甲戌八字,果應淮王云孫壅七公相。
亦占嗣於江文通祠,夢始出疲赤犬,再見肥黃狗在路傍,及白馬立平地木左,復睹赭豬聯咬犬尾入屋,上土公相。自忖度乃丙戌 戊戌 庚午 丁亥年月日時成化。歲次暮秋朔後夜半甫生子果驗。
又元文式五師生大德,丁未歲正月十七日壬午申時,
至明洪武己未元旦,夢中得黃羊觸數七十有三至斯際果逝。
其子式敬籌六老,夢數白兔入內,姜沉閨懷,及順帝十一年仲春甲辰眛爽產淑,正求二者四柱皆辛卯,后人有記云曆周,追憶古人心,仰止高山,直到今睆兔兩隻生夢兆,四重辛卯又逢陰。
又白雞、銀鼠應辛酉、庚子之祥,白雞在酉值太歲不起之兆。
由上數事觀之,人之生死信前定矣哉。
若尹子常夢,巳達午厄寅滅,後見蛇入穴得金,墜馬虎嚙皆符。
孝介經三叟夢達逵,逢乙巳對局至成化,三十一年週,是干支登耋壽。四月望日進宣義郎,子孫乾父亦同前。夢後復以正德四年乙巳仲夏,遂陞衛侯。
又古人祈夢問子孫於土地神,得詩云:犬羊父母青龍子,赤馬黃駒與白雞。孫虎曾同翁屬肖丙隆一氣,應多齊解者。以其伯子生甲辰,仲子生丙午,叔子生戊午,季子生辛酉,長孫生寅,曾孫生丙戌,推算皆驗。是一家祖父子孫,其生皆前定也。
又古人祈嗣社廟,神示詩云:
左龍右虎赤同方,只怕炎猴及木羊,
三十八年生死隔,風雲際會總無常。
其後生死年月日時,無不符驗。
古人謂飲啄莫非前定,況功名乎!況生死乎!況子孫乎!
彼不知命而妄圖者,其不為鬼神所笑者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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